宏德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剑民)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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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刘剑民)
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
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
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剑民,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年 9 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
就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浙江工业大
学经贸学院;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财务系系主任、
MPACC 中心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
意见。
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事项、财务报告、内审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高级管理人员
资格审查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核和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组织的工作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及 2025 年绩效考核事项进
行审议,充分发挥了考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审查了
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良好沟通,2025 年 1 月,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2025 年 12 月,
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
行了年审前的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
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并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
说明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
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回复,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
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
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信息披露
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
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解媒
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的履职时间累计时长约 15 个工作日。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在董事会及股
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公司及时给予反馈和沟通;对于
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
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
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
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
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为确保公司财
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卫晓磊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卫晓磊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综合卫
晓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
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
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为确保公司财
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卫晓磊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卫晓磊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综合卫
晓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
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
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以及公
司日常运营情况,积极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动态信息,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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