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蒋悟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已于2025年11月14日任期届满离任。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2025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蒋悟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中国
人民大学,博士学历、博士后。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
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就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形、重大事项审批流程等事项进行
问询和了解,对相关议案及事项不存在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召集、召开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就同地区、同
行业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方案的合理性,并持续关注薪酬方案的后续执行。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和义务。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等事项;仔细审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就相关问题向公司进行咨询和了解,并
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建议和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
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
进行了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除现场参会、实地考察外,本人与公司通过微信、电
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保持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媒体、网络中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和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
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往来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内容进行了
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较好的
贯彻和执行,在管理各个流程、重大事项、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
作用;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格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相关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身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供建议和参考,为公
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
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蒋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