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仲民)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7: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熊仲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决策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熊仲民,法律硕士。1997 年 3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微峰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 12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惠阳联想电脑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高级工程师;2006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
人、主任,现任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并兼任惠州市律师
协会副监事长。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并担任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积极通过现场形式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无
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
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
 姓名      列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会会议次数
熊仲民       1             1          1
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别选举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陈秋锋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任职
事项已报送董事会备案。
形。
  任职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治理及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使《独董管理办法》
规定的相关特别职权,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开展审计、咨询或核
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任职期内,本人主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就预审情况、年度审计计划及重点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到公司开展现场办公与实地走访,
专程前往公司惠州仲恺厂区,对主要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公司管理层及时提供
了详细经营报告,使本人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等情况。
  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为本人
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协助,陪同现场考察生产线并详细介绍经营情况,
对本人关注事项及时予以落实与反馈。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关注互动易等投资者沟通
平台的股东提问,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顺畅沟通,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常态化沟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独董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任职以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重点关注。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以来,本人定期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关联
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任职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内控
审计预审情况保持沟通,切实履行对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主动了解续聘程序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资质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任职期内,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为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任职以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制度的制定将使得
公司薪酬管理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
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公平规范,薪酬确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实际、
财务状况及个人履职贡献等因素,与公司经营效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
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
制度相关规定,依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监管培训及法规学习,持续熟悉上市公
司监管规则与公司治理要求,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与专业水平。2025 年度,本人
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证明;2025 年 11 月任职后,
认真学习公司《股份买卖行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研读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相关监管规
则及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监管通报文件,及时掌握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与导向,
深化对法人治理规范、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客观、独立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勤
勉尽责,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事项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充
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经营发展和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参考意见,促使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健
康发展;持续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主动关注中小投资者诉求,保障董事会
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熊仲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赛电池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