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 龙头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06: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6-00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文所称的“董
事”,如无特指,均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结构与支付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标
准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薪酬支付方式为:基本薪酬按
月支付,不与当期业绩挂钩;绩效薪采取递延支付;中长期激励设置不少于 3 年
锁定期,可分期递延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绩效薪考核指标、内容和权重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
                 归母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主业利润、归母净
     基本经济指标      利润、预算准确率、成本费用率等,及年度责任书        45
                 明确的其他经济运营质量等。
  力争经济指标     主业利润、归母净利润等。             25
   管理提升      对企业的管理要求等。               20
             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聚焦业务转型升级、高质量发
  年度专项任务     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等相关工作要求设定的专项任   10
             务目标,包括重大改革、重大投资等工作。
  (二)超额实现净利润
计利息)。
  (三)薪酬追索与扣回机制
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
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不予发放津贴、绩效薪酬:
  (1)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2)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3)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5)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分口径
评分口径,按单项经济指标完成率计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完成 90%≤X<100%,按该指标分值的 80%评分;
  (2)完成 80%≤X<90%,按该指标分值的 70%评分;
  (3)完成 70%≤X<80%,按该指标分值的 60%评分;
  (4)完成 60%≤X<70%,按该指标分值的 50%评分;
  (5)完成 X<60%以下为 0 分。
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即:单项指标得分=超额完成数÷力争指标增加
额×分值
  (1)基本全面完成工作,稍有欠缺的,按分值的 80%评分;
  (2)完成主要工作,有相当欠缺的,按分值的 60%评分;
  (3)只完成少量工作,欠缺较大的,按分值的 20%评分;
  (4)工作形同虚设,年内基本未开展的,评分为 0。
  六、其他说明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
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
的部分。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七、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倪国华先生、
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何秀萍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头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