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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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等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整理了现有且正在执行的制度和流程,根据制度
及流程内容,内审部对公司的实际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审计,评价内控设计是否合
理并得到有效执行。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实地查
验、抽样检查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
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财产
保护、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沟通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
系管理、内部监督等。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募
集资金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规模及业务特点、风险偏
好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1)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
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决策失误;
(2)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
重大会计差错;         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 交易所公开谴责;
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非正常重大变
报;              化;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 (4)媒体频现恶性负面新闻,涉
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无效。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
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到整改;
响;              (7)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 (8)其他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
和应用会计政策;       的情形。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2、重要缺陷
措施;            (1)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一般决策失误;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在缺陷;
补偿性控制;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省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证券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交易所通报批评;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   (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
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严重;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部区域,影响较大;
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6)造成较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7)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8)其他对公司有较大不利影响
                的情形。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控制缺陷。
       潜在净利润错报≥净利润的
       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 5%且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净利润的 10%
       错报≥5,000 万元         且≥500 万元
       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介于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之间              和重大缺陷之间
       潜在净利润错报<净利润的 5%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净利润的 5%
       或错报<200 万元;潜在资产总 或<200 万元
       额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
       <2,000 万元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现代企业制度
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基础的法
人治理架构及规范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
互制衡、运作规范。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
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和有效执行,
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作
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担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修订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制度及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
责、独立董事工作程序、现场工作时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
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效履行职责,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总经理带领管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
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权、责任和义务、报告事
项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决策得以
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
内部的责任权限,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了财务部、人事部、
行政部、采购部、安环部、研发部、营销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
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确保了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管理制度规范运
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有序运行。
  公司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较为深刻的认知,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
合分析及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
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的发展战略,并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
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编制全面预算,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公司运营
管理模式的专业、高效和可持续,促进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依托科学的
考核、培养、选拔和激励制度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人才环境。管理层明确部门及职
工职责,使管理更加标准化、精细化;同时公司陆续引进中高级管理人才,逐步
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结构合理、具有高度凝聚力的人才队伍。通过不断地
吸收整合人力资源,将确保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长期稳定的快
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始终秉持“尊重、诚信、团队、创新”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创造绿
色石化新空间”为愿景,致力于“缔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的领军者”。公司持续推
进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愿景、公司宗旨、经营理念、企
业行为准则和员工行为准则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加强宣传贯彻,并充分应用到工作
实践中,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的表观和内涵,加强内部文化建设,自觉做到内化
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发展氛围。
  (二)风险评估
  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对可能出现的监管和经营环境的变化、
新员工的加入、新信息系统的使用或对原系统进行升级,业务快速发展、新技术、
新会计准则等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和评估,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风
险应对措施。
  (三)控制活动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中的有效执行,确保控制目标实现,公司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控
制程序。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不同的经营事项采取不同的决策程序及
相应授权,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公司日常
经营的各项业务均采用逐级审批制度,并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实际情况,
适时对各级审批权限进行调整,确保公司在实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高效运营;对
非经常性业务,如对外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按不同的交易金额由董事长、董
事会、股东会进行审批。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适合公司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制度,并明确制定
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公司设置了合理的财务核算
岗位,并配备了相应财务人员,保证财务核算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公司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财产的购置、记录、保存、使用、处置
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
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对关联交易的审核、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
露等相关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建立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运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机构,并对审批权限进行
了明确划分。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控制担保
风险。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使对外投资能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
关于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对投资的决策程序、相关部门权责划分以及对被投资
标的的后续管理均作了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合理、合法。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监督
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有效
管理,公司内审部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季度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公司积极接受保荐机构监督,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
  为规范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无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信息
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传递、登记、存档、保密措施及责任
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与公司经
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事项,保障了广大股东的知情权。
  (四)信息与沟通
  为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
度》。制度明确了各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责任,要求各义务人严格按照规定报
告重大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止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同时公
司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如 EAS 系统、OA 系统,实现了公司内部交流的网络化和
信息化,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和沟通更迅速、
顺畅,并通过各种例会、部门会议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
  公司十分重视对外信息沟通渠道的建设,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便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公司通过投
资者现场/线上调研、互动易平台问题回复、电话沟通交流、微信公众号、舆情
管控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之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
  (五)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董事组成,根据《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
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内审部,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
公司财务收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并根据审计中发现的
问题向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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