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余军先生、张良斌先生、聂申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
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倩囡女士、郑飞云女士、孙红星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红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倩囡女士、郑飞云女士、孙红星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
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
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董
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军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中医学
院(现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临川中心血
站技术员;1993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海南中和药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泽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421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
实际控制人。余军先生和张良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良斌先生: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
本科学历。1999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0
年 5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广东康之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经理;2001 年
年 10 月任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广
东上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2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7378%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423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共
同实际控制人。张良斌先生与余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聂申钱先生:194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2
月至 1987 年 11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兵部队干部;1987 年 12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预公司经理;1993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信
医药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海南中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顾问; 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海南妙峰山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6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聂申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422%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倩囡女士:198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
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理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博士后。现
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研究员。
截至目前,唐倩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倩囡女士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郑飞云女士: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
法学硕士,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北京炜衡(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
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政法学院环境资源与
能源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兼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截至目前,郑飞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飞云女士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孙红星女士:196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硕士学历,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现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孙红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孙红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