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7 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
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13,9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8,283,870.0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76,13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处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
病毒裂解车间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借款项目
合计 113,567.61 105,748.81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
病毒裂解车间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设备已全部到位,并已完成原液与
制剂的生产工艺验证、原液与制剂注册批样品生产。2026 年 1 月,公司向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注册资料并被受理,注册样品已送中
检院检验,该项目注册资料正接受 CDE 审评。2026 年 3 月收到 CDE 下发的药
品注册核查(药学)通知。目前公司正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
验中心沟通注册现场核查相关事宜,等待接受现场检查。
本次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为保证原液与制剂的生产工艺验证的稳定,公
司增加了实验批次生产,导致时间投入增多;同时,公司目前可商业化生产的流
感疫苗车间只有一条原液生产线,为保障公司现有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产品的
上市销售,公司集中力量进行了商业化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产品生产,导致原
液与制剂注册批样品生产较预计时间延后。受上述事项影响,在保持募投项目的
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科学论证,决定将募投
项目“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车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谨慎预测,延期的募投项
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