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原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
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