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鼎邦
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鼎邦”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无锡鼎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3000 万元,期限 1 年。公
司拟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银行审批结果为
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东台经济开发区人民路 362 号
注册资本:2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2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无锡鼎邦持有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90%股份,江苏硕
邦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持有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0%股份,江苏硕邦通
用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阙经纬系无锡鼎邦实际控制人王仁良胞妹王仁霞之
子。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结项,
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为江苏鼎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无限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旨在补充江苏鼎邦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推动其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担保风险整体
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江苏鼎邦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且江苏鼎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
司能够控制江苏鼎邦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
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江苏鼎邦少数股东未提供同
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四、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仁良、王凯、王丽萍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 2026 年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要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经无锡
鼎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要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焰 李 凯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