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五矿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信特钢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签 发 的 证 监 许 可
[2021]4082 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 2022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行费用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0,000,000.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
第 0209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 2025 年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项目名称 12月31日累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计使用金额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
改造项目(二期)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亚临界
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
截至2025年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项目名称 12月31日累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计使用金额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
升级综合改造项目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
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
合治理项目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
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
度治理项目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
改造(三期)项目
合计 500,000.00 500,270.89 415,061.1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民币 96,055,862.89 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
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
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相关存款产品,在中信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
押,不新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所有存款产品均存放在已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款
专户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金额、选择存款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
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类产品,且投资
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产品进行投资;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募投
项目正常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
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效益。
五、本次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购买适度现金管理产
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泰富
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万宝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泰富特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雅婷 胡 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