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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报告文号**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
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