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或“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长青股份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13,8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 保 荐 费 等 发 行 费 用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5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9]第ZH1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
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
项目”、“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500
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
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
“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
氟磺胺草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
“年产500吨异噁草松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6000吨麦草畏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
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年产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
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
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全资
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8日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
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23%,实施地点由江苏省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
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
“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
“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9月5日召开
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对2022年1月10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进行了补充,对原协议第一条内容中的“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000吨联
苯菊酯原药项目’、‘年产3500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修改为:“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
‘年产1000吨丙硫菌唑原药建设项目’、‘年产4200吨拟除虫菊酯系列产品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储账户定期向公司和保荐机构寄送了对账单,未有违反相关规
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 19490078801500000753 6,683.08 活期
合 计 6,683.08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683.08 万元,其中 3,000 万元系2025年12月29
日认购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报告期末处于正常募集冻结期,已于2026年1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如下:
单位: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
银 行 产品名称 金额 到期日
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26 年 02 月 24
对公结构性存款 15,000.00 0.70%-2.05%
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 日
合 计 15,000.00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人民币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6,500万元人民币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和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8日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
醚原药和500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23%,实施地点由江苏省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
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9月5日召开
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6号。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
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以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对账单据等方式对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青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
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存兵 万晓乐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附件 1:
编制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91,380.00 5,289.34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14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570.00 71,191.62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0.02%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
承诺投资项目
是 28,140.00 28,140.00 5,289.34 8,743.64 31.07% 2026 年 0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1,380.00 91,380.00 5,289.34 71,191.62 6,087.14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91,380.00 91,380.00 5,289.34 71,191.62 6,087.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期。
大豆种植面积约 4,000 万公顷。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二苯醚类除草剂生产商和出口基地,拥有氟磺胺草醚产能 4,400 吨/年,三氟羧草醚产能 700 吨/年,是先正达在美国和巴西
市场该产品的原药供应商,公司的产能已能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需求
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公司将“年产 2000 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 500 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0 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 6 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使用效益,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 3500 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0 吨丙硫菌唑原药建设项目”、“年产 4200 吨拟除虫菊酯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仍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仍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 6 号。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年产 3500 吨草铵膦原药项目”
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 6 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应变更为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3,241,797.7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9,800,000.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9 年公开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实施,并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已于 2023 年 4 月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31,672,644.6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附表 2:
编制单位: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年产 2000 吨氟磺胺草醚原药
年产 1000 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 8,430.00 0.00 8,831.82 104.77%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24.24 否 否
和 500 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硫菌唑原药项目
和年产 4200 吨拟除虫菊酯系列 年产 3500 吨草铵膦原药项目 28,140.00 5,289.34 8,743.64 31.07% 2026 年 09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品
合计 36,570.00 5,289.34 17,575.46 -124.24
同意公司将“年产 2000 吨氟磺胺草醚原药和 500 吨三氟羧草醚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0 吨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海
滨三路变更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 6 号,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相应变更为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是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
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的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将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0 吨草铵膦原药项目”变更为“年产 1000 吨丙硫菌唑原药建设项目和年产 4200 吨拟除虫菊酯系列产品建
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马家铺路 6 号。本次变更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优化公司
产业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