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
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智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1 号)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 37.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0,634.71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655.2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3〕48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相关会议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629 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智能化建设项目 35,611.95 10,920.69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868.94 234.90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24.34
机器人零部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11,706.53 3,816.49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467.87 29,467.87
合计 92,655.29 56,464.2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655.29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为52,024.4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
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
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等级为 R2(中低风险)、R3
(中等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涉及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涉及与新昌
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最高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
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投资等部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和委
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投资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委托理财的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七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姜岭先生配偶杨琳女士担任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被认
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 18 号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琳
注册资本 221,018,2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7707448740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05 年 1 月 26 日至长期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代理收付款项;提供
保管箱服务;办理保函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网上银行业务
(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经营范围 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
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分红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
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基金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404%、新昌鹤群大酒店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持股 9.5507%、新昌县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5.0199%等
实际控制人 无实际控制人
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昌农村商业银行的
总资产为 412.57 亿元,净资产为 28.68 亿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18 亿元,
净利润 2.49 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新昌农村商业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向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购
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关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
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等级为 R2(中低风险)、R3
(中等风险)理财产品。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参照市场定价双方平等协商制定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预期收益率按照公司
购买的具体产品说明书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
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公司与新昌农村商业银行本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
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
适度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
度审计结果为准。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涉及与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其中涉及与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3.7 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关联人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向公司及相
关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人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向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
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新昌农村商业
银行存款余额为 1,099.03 万元,期间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符合上述要求。
九、履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
岭先生已回避表决。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审核,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中涉及与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涉及与
新昌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的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关联方的界定符合
审慎性原则,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已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智能驱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静 戚淑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