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41 证券简称:铁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何情严格按照《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
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情先生: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9年7月至2004年3月在上海迪爱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任会
计职务,2004年3月至2006年9月在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职务,
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12月
至今在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23年9月至今担任铁
大科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
性,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审议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与公司相关方沟通交流,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权。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何情 9 9 0 0 0 否 4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9 次,现场出席次数 9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0 次,
委托出席次数 0 次,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次,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参加董事
会会议的情形。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相关议案
进行充分研究和分析,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全年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见和建议,积极参与股东会的讨论和表决,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期间,
本人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就公司市场拓展、研发投入、应收账款管理、内控
体系建设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关建议已被公司经营管理层采纳并落
实。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
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会议),本人均全程出
席,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 1、2025年4月21日出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2、 2025年8月8日出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 3、 2025年10月24日出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全程出席,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针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发表独
立意见,保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的各项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监督:针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
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分公司设立等重大事项,
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结合专业知识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进行监督,关注其履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全年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内控体系完善
等方面,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
同时,本人与承办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
切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
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财务核算细节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入交流;审计工作完成
后,审核审计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完成审计工作。针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认
可。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资者热线、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向公司经营
管理层反馈中小股东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政策、研发进展、
应收账款回收等,并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中小股东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中小股东提出的合理建议,本人积极推动公司
经营管理层研究落实,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市场拓展、研发项目进展、内部管理等实际情况,实地考察公司生产车间、研发
中心,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重点关注公
司合同执行、回款情况、研发投入落地、内控体系运行等关键事项,对公司经营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始终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目标之一,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涉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如权益分派、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会计
师事务所聘任等,均坚持以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审慎审议议
案,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结果公平公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
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经营业绩、重大事项等信息,保证信息披
露的透明度,为中小股东作出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关注公司分红政策的执行
情况,督促公司结合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回报
股东。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资本市场政策解读等学习活动,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
规则,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规定,
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治理提供专业支持。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向本人送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各类会议的材料,
确保本人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审议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回应本人的问询,及
时提供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和资料;公司各部门对本
人的现场工作、调研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保障本人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的各项配合措施,为本人顺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披露情况进行全程关注,对相关事
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判断,有效防范公司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审核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对报告中
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慎核
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部门充分沟通,确认定期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本人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
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认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
到有效执行,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对原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确认其具
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专业能力良好,续聘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就此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确认其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
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核查,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并非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变更程序合法合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就此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对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确认其能够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等
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重大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
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
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效行使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议权,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实现了
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财务状况保持健康稳定;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内控体系运行有效,对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给予了充分配合和支持。本人认为,2025
年度自己已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尽到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监督义务,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后续工作建议
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和经营发展质量,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未来,本人将继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履职能
力,更加深入地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的专业监督和建议作用,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