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职。按时出席公司会议,
严格审核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杜鹏,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市场营销博士,曾任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营销管理系主任、MBA中心学术主
任。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
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神话世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新媒体营
销专业委员会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有异议、反对或
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亲自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制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经营层进行了考核,并根
据考核结果及薪酬管理办法提出了《关于公司经营层 2024 年度绩效薪酬兑付的议案》
,
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的情形、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
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
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
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现场调研以及深入门店走访等方
式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交流沟通,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表决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
经营、投资风险,依托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表决;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工
作制度,认真履行内幕知情人登记义务,积极监督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通过参与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
种方式,深入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公司运营管理,
重点聚焦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探讨管理运营相关问题,
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主动研习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的理解认识,不断提升
保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独立董事: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