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30.3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744-1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430.31
减:募投项目使用总额 B 34,179.37
项目 序号 金额
其中:2025 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C 3,528.9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D 0.43
加:存款利息收入 E 833.64
加:理财收益 F 1,690.4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G=A-B-D+E+F 30,774.6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 H 4,125.6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理财余额 I 28,000.00
差异 J=I+H-G 1,350.98
其中:拟置换的募投项目费用 1,350.98
说明: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差异,为拟置换的募投项目费用。拟置换
的募投项目费用系因公司使用基本户、一般户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893.37 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唯特偶”)。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江苏唯特偶系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
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88067882),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原在广发银
行深圳分行东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9550880059440800458)将不
再使用,公司同步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利息收入净额 4,135.4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微电子焊接材料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追加投
资及变更、调整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其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118168988),
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龙城
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龙城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
深圳市唯特 770576223416 36.23
支行 发 中心建设项目
偶新材料股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心
份有限公司 755903024810939 - 超募资金
区支行(注 1)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双龙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
支行 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
江苏唯特偶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 微电子焊接材料产
新材料有限 688067882 1,933.43
支行 能扩建项目
公司
深圳市唯特 平安银行股份有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
偶技术有限 限公司深圳分行(注 2) 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合计 4,125.61
说明: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余额为 28,000.00 万元(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
注 1:超募资金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55903024810939)用于追加募投项目以及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超募资金全部转出,超募资金账户已于本年度注销,后续将
不再列示。
注 2:为本报告期内新增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5000118168988),用于专项存储追
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34,179.37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 5 月
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8,382.18 万元追
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追加投资
后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研发办公楼(原有)及惠州维佳化工厂(新增),实施主
体不变;结合实际情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
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893.37 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
目”,并对“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
行调整,追加投资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
主体,原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
园公司现有厂房变更至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实施方式由利用公司
现有厂房建设变更为新增用地、新设厂房;结合实际情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6 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资金
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将 2022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原定的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技术有
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并且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118168988),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
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830.36 万元,该拟置换的募集资金
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3)
第 010443)鉴证报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
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67.55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
用超募资金 8,382.18 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人民币 747.5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用 22,030.12 万元(超出募集资金部分为利息收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全部转出,
超募资金账户已注销。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
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增加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额度用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增加额度后,闲置
自有资金的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
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
额存单成本为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 118.94 万元。
除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外,其余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见本报告之“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公司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审计委
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其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唯特偶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丰峰 幸思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62,430.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8.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155.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538.1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179.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08%
是否已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资总额(1) 金额 (%)(3)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2)/(1) 效益
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762.76 49,433.10 3,528.52 20,531.4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38 13,647.94
合计 40,762.76 49,433.10 3,528.90 34,179.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8,382.18 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47.5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3,647.94 万元,追
加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8,382.18 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2,030.12 万元(超
出募集资金部分为利息收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全部转出,超募资金账户
已注销。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
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施地点,追加投资后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研发办公楼(原有)及惠州维佳化
工厂(新增);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
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公司现有厂房”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如东
沿海经济开发区”。
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
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新增
实施地点深圳市福田区。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 调整部
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893.37 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
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方式由“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设” 变更为
“新增用地、新设厂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结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
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将 2022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
本项目结余资金 4,135.4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投入募投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将 2022 年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并且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830.36 万元,其中“微电子焊接
材料产能扩建项目”89.11 万元、“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89.5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1.6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自身战略规划调整,对原募投项目
“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后,认为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本项目予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结项,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拟将节余资金 4,135.48 万元(具
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微电子焊接材
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
额存单成本为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 118.94 万元。除银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外,其余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项目拟 截 至 期 末 投
改变后的 对应的原承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资 进 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项目 诺项目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1) (2) (3)=(2)/( 1)
微电子焊 微 电 子 焊
接材料研 接 材 料 生 36.13 202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中心建 产 线 技 术
设项目 改造项目
合计 - 20,478.18 2,984.15 7,397.98 36.13 - - - -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自身战略规划调整,对原募投项目“微电子焊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该募投项目已
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监管要求,拟将节余资金 4,135.4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投入募投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同意将 2022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结余资金 4,135.48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将 2022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增加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唯特偶技术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并且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
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 变 后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