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胜宏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 号)同意注册,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660,672 股,发行价格为 248.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899,999,869.4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76,386,754.11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ZC10405 号)。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10 月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5 年 10 月 20 日(上市首日)起
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2,688,641 股增加至 870,349,313
股。
可归属的 22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总股本由 870,349,313 股增加至 872,557,313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72,557,313 股,其中限售的股份为 15,023,040
股,占总股本的 1.7217%。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7,660,672 股,占总股本的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UBS AG、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郭超、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 2 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韩军、王成枢、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 1 期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上述 10 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自胜宏科技(惠州)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胜宏科技股票,也不由胜宏
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股) 份数量(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股) 份数量(股)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盛信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盛信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基金
合 计 7,660,672 7,660,672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三、总股本 872,557,313 100.00 - 872,557,313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荐人对胜宏科技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