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腾远
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年修订)》
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2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48.6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78,090,862.00 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03,780,785.88 元(不含税),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198,000,000.00 元,超募资金 3,005,780,785.88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公司从 2022 年 3 月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分别与募
集资金存放银行以及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分别与赣州腾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分行、东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及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关
于扩大募投项目产能及新增相关配套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
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金额 31 日已投入金额
年产 2 万吨钴、1 万吨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
产项目扩能及完善相关配套建设项目
年产 30,000 吨铜、2,000 吨钴湿法冶炼厂项
目
合计 520,378.08 338,920.52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99,677.28 万元(含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以及
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以及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相关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规定
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相关的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单个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度授权的有效期和授权额度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
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
行信贷资金。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对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情况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尽管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
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
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
将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与上述有效期限一致。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远钴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东 刘 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