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司农审字[2026]25008160028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8160028 号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甘化
科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
(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将于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上述新并购的子公司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