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孙承铭)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
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曾任招商
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国家开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5 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起任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完
全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中国建筑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
本人在中国建筑履职 121 天(其中参加会议 99 天,外出调研 20 天,参加培训 2 天),
坚决履行岗位职责,主动融入公司改革发展,推动董事会履行好定战略、作决策、防
风险功能并强化监督作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
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坚持会前深入研读材料、主动调研
核实,全面把握议题背景与公司实情;会上认真听取汇报,依据专业判断独立、审慎
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注重发挥专业所长,围绕战略落地、投资管理与风险管控等
方面积极建言,并对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保持独立客观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 提名 薪酬与考核 审计与风险 专门会议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孙承铭 20/20 14/14 3/3 2/2 7/7 1/1
(二)其他履职情况
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
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
下:
一是本人注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扎实做好董事会会前沟通,
针对重大决策事项,董事会推行独立董事专题沟通会议制度,打造预先沟通、相互启
发、化解分歧、凝聚共识的平台,本人出席全部 13 次专题沟通会,讨论议案 30 项,
进一步助力董事会高效科学理性决策。报告期内,本人与董事长、总经理就共同关注
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等事宜分别与公司管理层、总
部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就拟提交的重大议案和董事会长期重点关注事项的落实情况进
行详细交流,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均得到采纳和回应。例如,对董事会长期关注的“两金”、现金流等问题提出风险预
警和防范化解要求,指导经理层坚持从源头控制风险,全力降杠杆、减负债、压控“两
金”,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经营发展质量。
二是组织召开独立董事务虚会,立足企业实际,科学务实谋划“十五五”。创新
建立董事会“总体把关+专题研讨”的战略研讨机制,主责部门领导全程参会,与本
人及其他独立董事深入研判阶段特征与行业实际,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
创新为动力,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十五五”目标任务,健全实施保障机制,切实推动
战略规划可落地、能见效,本人会后向公司提交了相关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得到
了公司高度重视和充分采纳,并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部署。
三是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
密切沟通。认真审慎履行在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认真审核
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工作情况的汇
报,并对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定期听取年度审计计划、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每半年听取外部审计师专项汇报,每半年针对董事会审批的财务资助
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指导开展审计并听取汇报,持续促进内外审良性互动沟通。
四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独立董事以“改革创新谋发展”为主线,围绕公司
战略方向与改革重点,先后赴中建五局、中建安装开展综合调研,赴江西开展城市更
新业务专题调研,以及赴北京开展重点项目考察,赴中东欧开展海外业务专题调研,
本人参加了全部 4 次调研和 2 次项目考察。指导形成调研报告 4 份,
围绕子企业定位、
资产质量提升、内部发展协同等方面提出管理建议 13 项,协力推动调研单位及公司
改革发展。
(三)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性构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参会、调研、培训、信息报送等
全方位工作支撑保障。在本人履职过程中,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
人员均给予有效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有效支撑本人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公司
战略研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从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以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
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把战略引领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参与战略研究,全年参加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 14 次、研究议题 25 项。准确把握行业趋势,推动发展理念转型。针
对行业发展新阶段,指导企业树立正确发展观,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更好
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企业实际,科学务实谋划“十五五”。积极推动战略执行,提
前谋划投资预算、综合预算等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经理层关于战略执行重点事项
汇报。聚焦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与协同效能。推动实施战略性整合,指导企业通
过结构优化与业务协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整体竞争力。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所属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这些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
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并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
小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本
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
况的披露义务,并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本人作为投资背景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重点对公司 2025 年度
披露的各次定期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在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公司管理
层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公司均进行了积极回应,及时、准确、详实的答复了本人提
出的全部问题,本人对公司作出的答复经过仔细核实后,对各期定期报告予以同意。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议,认为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能为公司真实、客观、公允地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公司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师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在履职过程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外部审计师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长期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
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况。未来,仍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以及高管薪酬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免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发现所聘任的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时,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述职。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
定执行。公司制定的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其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的发放
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文件共 126 份,及时、准确地传递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生产经营和发展成果,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连续
作依法合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章程》等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更好地发挥职责作用,推动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助力公司高
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等决策事项的科
学研判,聚焦“十五五”战略规划落地等重点任务,提出更多合理、有价值的建议,
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