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 独立董事陈定文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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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陈定文,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 《上市 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定文,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司法会计及评估鉴定等执业资格、
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重庆勤
业五联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合伙人、重庆勤业税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法定代表人,重庆妍忻建材有限公司
监事,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鑫通
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部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9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1次,无委
托出 席、 缺席 情形 ,也 不存 在连 续两 次未 亲自 出席 董事 会的 情
形。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结合专业知
识及 公司 实际 情况 ,对 议案 的合 法合 规性 、合 理性 进行 审慎 判
断,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认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所有审议议案
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票,未出现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2025年度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董事会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全程主导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参与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人2025年度主持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8次,多次参与
公司 内部 与外 部审 计机 构、 监管 机构 之间 的沟 通, 立足 财务 审
计、风险管控的专业核心,牵头审议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减
值等核心重大事项。针对资产减值计提事项,结合房地产行业特
性,重点核查资产减值测试的依据、方法及合理性,确保财务数
据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审慎核
查拟续聘机构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结合其
对房地产行业的审计经验,主持形成同意续聘的专业意见,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核心专业支撑;针对定期报告,牵头审核财务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公司内控体系在资金管理、项
目运营等关键环节的执行情况,切实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的专业监督作用。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对公司原
董 事长 、高 管人 员2024 年 度的 履职 情况 开 展了 严谨 的考 核与 核
查,结合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对公司原
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相关事项进行
审慎审核,同意将该类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
《总法律顾问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席。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围绕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财务资
助等核心议题开展专项审议,全程保持独立判断,结合会计专业
背景对各项议案进行专业核查,重点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资产
出售、财务资助、向控股股东借款、利润分配等关键事项,所有
审议事项均形成一致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
用,同时要求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的知
情权。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持
续、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主
动获取董事会决策所需的各类信息与资料。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本人均进行细致、审慎的专业研判,与公司管理层
就议案核心内容充分交流探讨,结合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化的意见
和建议,以严谨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助力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合规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
职权的相关事项。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
及会 计师 事务 所就 审计 相关 事宜 开展 了充 分且 有效 的沟 通与 探
讨。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规划、重点审计方向及推
进进度,跟进内审情况,督促内审部门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做好审
计监督;同时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面对面交流审计工作细节,明
确年度审计的重点事项与核查要点,围绕财务事宜深入研讨,全
程关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审计过程的独立性与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允,切实保障公司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本人
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履职原则,将年报审计质量把关作为沟通
核心,通过专项沟通会议全面了解审计实施过程、关键程序执行
及审计结论形成情况,重点围绕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机构逐项
核查思路、测试过程及判断依据,深入沟通确认,确保财务数据
真实准确、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履职期间,本人持续与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及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多次就审计重点、财
务核算规范等事项与证监局进行汇报交流,全面掌握公司审计工
作全貌及财务数据情况,确保审计沟通穿透到位、信息掌握清晰
充分。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与
核查职责,全程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平等获取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信息,本年
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
取管理层关于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的汇
报,细致审阅报告相关资料,尤其在利润分配、财务资助、关联
交易等涉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议案审议中,重点核查事项的合理
性与公允性,从独立视角为中小股东权益保驾护航。此外,本人
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助力公司与中小股东建立良
性沟通机制,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渠道,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了解与认同,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
之间的有效沟通。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公司办公场所现场办公及在其他办公场所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的时间共计17天,符合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相关要求。履职
期间,本人依托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查、监督与决策,切
实保障履职质效。
  现 场 工 作 期 间 ,本 人 结 合 财 务 类 独 董 职 责 重 点开 展 多 项 工
作: 一是 参与 各类 会议 及重 大事 项审 议, 出席 公司 股东 (大 )
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查
阅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为相关
事项的审议决策提供专业财务支撑;二是参与公司项目座谈会,
实地走访调研公司房地产项目,了解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如何
推进项目进度、优化运营策略等方面提出建议;三是联合公司财
务、内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把控审计工作质量与进度;
四是开展多维度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及
重大事项推进情况,针对现金流管控、财务预算调整等提出专业
财务建议;五是多次前往证监局,就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
内容作专项汇报与沟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均给予积极配
合与大力支持,为本人现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详实的
资料支撑,确保本人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职责,切实发
挥财务专业独董的指导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重点
关注和审慎审议,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等事项,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识别、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交易目的均为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慎审
议,并结合专业背景核查交易的公允性与合规性,发表了无异议的
独立意见,确认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未发现公司通
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公司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逐项、
审慎审议,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重大事项披露等
内容进行严格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客
观、公允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
本人牵头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督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委员会进行先行审议。本人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
业能力、独立性及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全
面、审慎的核查,确认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
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允,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本人同意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的
独立意见,该事项已按程序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总监职务,其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聘任议案,
聘任李星一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亦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及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均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候选人均具备对应
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行业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
位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总法律顾问2024年度述职报告
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
绩、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相匹配,薪酬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未
存在超额发放薪酬、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未制定或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未出现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
终保持独立判断,依托会计专业背景积极主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工作、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
程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及时、全
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监督、咨询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行业政策、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
能力;继续保持独立判断,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加强对公司
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的专业监督,积极为公司
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可行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高
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陈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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