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 独立董事崔恒忠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8 0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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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崔恒忠,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 公司 章程 》等 内部 制度 要求 ,忠 实、 勤勉 履行 独立 董事 职
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视角参与公司治理,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恒忠,工学硕士,现任海南名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重庆鸿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部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出席12次,无委
托出 席、 缺席 情形 ,也 不存 在连 续两 次未 亲自 出席 董事 会的 情
形。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结合工学专业背景、房地产行业特点
及公 司经 营实 际, 认真 审阅 各项 议案 资料 ,对 议案 的合 法合 规
性、可行性、战略适配性进行审慎研判,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
交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
票,无反对、弃权票,未出现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关会议资料均由公司提前完整
提供,保障了本人充分的审议时间,任职期间结合自身专业背景
和岗 位职 责, 推动 专门 委员 会工 作有 序开 展, 会议 决策 程序 规
范,专业意见均有效落地。
参与相关事项的研讨与审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
项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房地产行业调整态势、重庆本地市场趋势
及自身专业经验,对公司战略规划、项目运营、组织架构调整等
方面审慎研判并提出专业意见。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
议,在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过程中,本人结合
过往经验及专业视角,提出多项针对性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战
略发展部的核心职能定位;二是厘清开发管理部与开发项目中心
的职责边界和权限划分,避免职能交叉,提升效率;三是强调工
程管理部应坚守工程建设、质量管控等主业职能。本人始终立足
公司 长远 稳健 发展 ,聚 焦主 业、 规范 治理 ,推 动公 司持 续、 稳
定、健康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价值。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各项工作,以认真负
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2
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选聘标
准、选任程序提出规范要求,并对相关聘任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先后参与审议选举公司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
董事 会秘 书等 议案 。审 议过 程中 ,本 人对 相关 候选 人的 任职 资
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及岗位适配性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人员
选聘符合监管规则和公司发展需要,所有审议议案均按规定程序
合规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织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集中研讨公司重大事项。本人依据
公司提供的详实议案材料,全程保持独立判断,结合自身经验和
房地产特点对各项事项开展审慎核查与专业研判,先后主持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财务资助、出
售祈年悦城相关住宅资产、向控股股东借款等核心议案,并对公
司2024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经充
分沟通与审慎研究,所有审议事项均形成一致独立意见,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项目进展及战略落
地情况,通过现场调研、沟通交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主动
获取董事会决策所需的各类信息与资料,针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
议案均进行细致研判,与公司管理层就议案核心内容充分交流专
业意见,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助力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合规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
职权的相关事项,本人亦未行使该项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交流和探讨,督促审计进度,确
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根据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有效核查,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全体股东平等获
取信息的权利,督促公司持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2025年度未
发现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
系建设,促进公司与中小投资者良性沟通,及时倾听和反馈广大
中小 股东 的合 理诉 求, 加深 投资 者对 公司 经营 发展 的了 解与 认
同。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
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及阶段
性生产经营、房地产项目进展、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的汇报,仔细
审阅定期报告相关资料,立足独立客观视角履职把关。对提交董
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利润分配、财务
资助、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必要事项发表明确独
立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现场工作职责,全年在公司办公场
所现场办公及在其他办公场所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时间共计15
天,符合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相关要求。
  现场工作期间,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经验及独立董事职
责,重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是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其各 专门 委员 会会 议、 独立 董事 专门 会议 等, 现场 查阅 议案 资
料,全程参与议题审议,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建议;二是实
地走访调研公司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现场,详细了解在售项目
整体情况,以及项目进度、运营策略等情况,参与项目座谈会,
全面探讨公司的运营状况、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等方面情况,结
合经验,提出专业建议;三是与公司管理层、项目工程负责人深
入座谈,及时掌握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每次会议前,公司提前提供了详实的会议资料,这些资料有
助于本人判断并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会上听取公司管理层详细
汇报,在对公司运营情况及需要决策的内容做了充分了解后再发
表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
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也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
职责,坚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
分发表审阅意见,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重
点关注和审慎审议,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售、向控股股东借款等事项,所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所 需, 且严 格履 行了 关联 交易 识别 、审 议程 序及 信息 披露 义
务。本人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慎
审议,重点核查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交易与公司运营的匹配性,
确认所有关联交易定价均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未发现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人未发现相关违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及2024 年 年度 报告 的审 慎 审议 ,对 定期 报告 的 内容 进行 严格 核
查。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
市公 司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等规 定, 财务 信息 真实 、准 确、 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客观、公允
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与公司房地产
经营实际高度契合。同时,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本
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各个环节,
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能够有效适配公司经营管理需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险管理委员会先行审议。本人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
业能力、独立性及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全
面、审慎的核查,确认其具备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
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
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本人同意议
案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按程序履行董事会审议及
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聘任
议案,聘任李星一女士担任公司新任财务总监。本人对本次财务
负责人的聘任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任财务总监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和财务管理工作能力,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岗位职责,为公司提供
坚实的财务管理支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董事会秘书聘任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对相关提名、聘任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董事提名、高级管
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均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决策流程合法合规。候选
人均具备对应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从业经验,能够适配公司发展需求、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酬相关事项的审议,结合房地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24年度经
营业绩,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核算依据、与公司经营业
绩的匹配性进行核查,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
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相匹配,薪酬考核
体系科学、合理,未存在超额发放薪酬、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 情形 ,相 关议 案已 履行 了必 要的 审议 程序 并进 行了 信息 披
露 。2025 年 度, 公司 未制 定 或变 更股 权激 励计 划 、员 工持 股计
划,亦未出现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
终保持独立判断,依托专业背景及相关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公司
董事 会及 各专 门委 员会 的各 项工 作, 认真 审议 每一 项议 案, 及
时、全面了解公司房地产主业经营发展状况、项目工程进展、战
略落地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董事局决策的客观性
和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地产行业政策、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
力;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继续保持独立判断,认真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落地、项目管控、合规运作等方
面的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更多贴合实际的专业建议,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实现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崔恒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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