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用友网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要事项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瑞君女士、周剑先生、郭新平先生3名委
员组成,其中张瑞君女士和周剑先生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瑞君女士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了五次会
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
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于境外公开发行 H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式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
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况专项报告》。
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信永中和对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以审计。
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安永华明出具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及信永中和出具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提交
给公司董事会审核。
(2)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信永中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
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
评价,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
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
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年
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审议通过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同时,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
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
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及重大错报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
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特此报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