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司(含 A、B 股)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
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需在 5%的范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华仪电气、 围内与华仪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电气承担连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天健 带责任,天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已按期履行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判决)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0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
年0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
年0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
制审计方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
人员信息、诚信纪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聘期内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
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
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在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等相关
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审计执行阶段,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关联方交易、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
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