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6-06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3人,代表公司股份928,324,01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3.46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
代表公司股份188,425,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1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778人,代表股份188,426,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770,77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4%;
反对296,4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弃权256,8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73,69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4%;
反对296,4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弃权256,8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766,97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0%;
反对293,4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263,6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69,89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4%;
反对293,4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弃权263,6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762,67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
反对292,9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268,4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65,59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
反对292,915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
弃权268,42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62,49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
反对312,7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弃权148,7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65,41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
反对312,7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0%;
弃权148,7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779,5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4%;
反对299,1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弃权245,31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82,4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1%;
反对299,1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8%;
弃权245,31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736,46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7%;
反对329,4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弃权258,11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39,38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2%;
反对329,4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8%;
弃权258,117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8,426,935股,表决结果
为:
同意187,828,38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3%;
反对408,16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6%;
弃权190,3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28,38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3%;
反对408,16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6%;
弃权190,3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506,85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
反对487,77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弃权329,388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609,77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3%;
反对487,77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弃权329,388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6,752,80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7%;
反对1,382,717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
弃权188,4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6,855,72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1%;
反对1,382,717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8%;
弃权188,4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891,144,92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50%;
反对36,985,748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41%;
弃权193,342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51,247,84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687%;
反对36,985,748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287%;
弃权193,342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07,457,71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23%;
反对20,675,71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72%;
弃权190,5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67,560,63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261%;
反对20,675,71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28%;
弃权190,5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29,99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
反对304,3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弃权189,6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32,91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8%;
反对304,3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
弃权189,6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898,921,24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27%;
反对28,856,629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5%;
弃权546,144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59,024,1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57%;
反对28,856,629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45%;
弃权546,144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8,426,935股,表决结果
为:
同意187,860,2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3%;
反对369,56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弃权197,10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860,2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3%;
反对369,56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弃权197,109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45,78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
反对295,4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弃权182,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48,7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2%;
反对295,4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
弃权182,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61,38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2%;
反对301,0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161,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64,3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5%;
反对301,0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8%;
弃权161,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18,858,07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03%;
反对9,247,457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1%;
弃权218,48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960,99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63%;
反对9,247,457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7%;
弃权218,48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34,8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
反对302,6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弃权186,58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37,72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4%;
反对302,6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6%;
弃权186,58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37,19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
反对299,8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弃权186,9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40,11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6%;
反对299,8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1%;
弃权186,9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为:
同意927,851,09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
反对300,3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172,5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87,954,01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0%;
反对300,33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
弃权172,59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楚怡律师、杜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