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 长江电力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2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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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
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97 家,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服务客户涉及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房地产业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
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
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炜,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朝霞,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 35.994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数、日
数和单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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