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
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
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 诉 讼
起 诉 被 诉
(仲 ( 仲
( 仲 (被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事 裁 ) 金
裁)人 裁)人
件 额
部 分投 资者 以证 券虚 假陈 述责 任纠 纷为 由对 金亚 科
金亚科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技、周 2014 年 尚余 500
投资者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旭辉、 报 万元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立信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保千
里、东
重组、 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北证
投资者 券、银
报、 元 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信评
估、立
报 行 款项 。立 信账 户中 资金 足以 支付 投资 者的 执行 款
信等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
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
人担任。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
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
审计服务的支持。审计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
要求。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法亮,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子竹,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瞿玉敏,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研发费用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
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
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
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
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
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
计质量。具体内容如下:
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立信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
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由一
审负责人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详细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
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
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
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
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
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
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
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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