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审计
资质及 2025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
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部
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东方广场东 2 座办
公楼 8 层。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
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
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
审计意见,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执行工作并出具专项说明,对 2025 年度的涉及财务公司关
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执行工作并出具专项说明,
对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工作并出具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
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
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在公司审计执业
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毕马威华振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机构。
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毕
马威华振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
保工作安排合理,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公司审计总体情况、关键审
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
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
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
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签字:
主席:程凤朝
委员:钱明星
委员:刘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