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报字(2026)第 630003 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健康”)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自律监
管指南的有关规定,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真实性、合
法性及完整性,以及确保其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资料是中基健康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
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计划和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基健康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基健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中基健康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审核意见 第 1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页无正文,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兴华报字(2026)第 630003 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专项审核意见 第 2页
编制单位: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况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49,211.56 30,815.3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60.97 1,392.2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94% 4.5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扣除出租
固定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定资产收入、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销售材料,其
材料,其他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他收入
收入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无 无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60.97 1,392.2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8,750.59 29,423.1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