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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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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CAC专字[2026]1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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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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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录
页次
一、专项核查报告 1-2
二、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 3-4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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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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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AC 专字[2026]1525 号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远大智能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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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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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远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远大智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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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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