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清)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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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永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简称“汇成真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
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5日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正式
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永清,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
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深圳代表处审计经理,2002年1月至2006年9月任香江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8月历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董事,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大连亿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月
至2021年3月历任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市今天国际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市旭龙昇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
至2023年1月任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
任深圳市维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
公司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24年2月至今任维琪医药研发(广东横琴)有限公司经理,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
有效。除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任期内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
历次会议。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均全部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了沟
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现场实
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
以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2025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为11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
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
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
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重大事项,对涉及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人认真查阅拟选举
人员的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
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
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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