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本独立财务顾问”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
“上市公司”或“公司”)2016 年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
关规定,对洪城环境本次发行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
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 2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 49,824,1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价格为 10.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524,149,994.88 元。本次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6]第 6-0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
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29,618,663.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94,531,331.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9,248.67
万元。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606059000000011007)的余额 13,183,474.47 元补充了流动资金;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6059000000011369)的余额 6,430,555.01
元补充了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合计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614,029.48 元,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办
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洪城环境依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经洪城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
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份有限公司)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披露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6059000000011007)的余额 13,183,474.47 元补充了流
动资金;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在南昌
农商银行劳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06059000000011369)的余
额 6,430,555.01 元补充了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合计 19,614,029.48
元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该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本次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
品的情形。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17 年 7 月 3 日,
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合计约 1,949.17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洪城环境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53.1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61.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61.4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4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7%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目(含部分变 资总额 度(%)(3)=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更) (1)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牛行水 厂二期 扩建工
否 37,618.76 37,618.76 37,972.46 100.94 2019 年 03 月 31 日 3,744.45 是 否
程
南昌市 九龙湖 组团供
否 3,292.00 3,292.00 3,292.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01 日 3,696.78 是 否
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南昌市 瑶湖新 区供水
否 5,539.21 5,539.21 5,539.21 100.00 2017 年 12 月 01 日 1,335.69 是 否
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南昌县 污水处 理厂二
否 3,886.68 3,003.16 2,445.00 81.41 2016 年 12 月 01 日 229.46 是 否
期工程
南昌市 朝阳污 水处理
否 2,528.19 - - - - - - -
厂提标改造工程
否 4,810.16 - - - - - - -
电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57,675.00 49,453.13 49,248.67 99.59 9,006.38
道规划方案调整的影响,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其中:制水工程部分已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供水调度中心部分延期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决议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表决通过。由于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尚未完成,故相关款项尚未支付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要求,满足结项条件。
资金使用情况符合要求,满足结项条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 8,071.8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6】第 6-00040 号《审核报告》进行了
专项审核。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上述置换。
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实施上述计划。2018 年 6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根据既定原则,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 4845KWP 光伏并网
发电项目不再由募集资金投入,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孙兴涛 苏冬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