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3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408,164,82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31,982,306 股后的股本 4,376,182,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总额 =实际 参与 分配的总 股本*分配比例 ,即 4,376,182,522 股*6.957 元/股 =
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 6.9065252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披露之日公司当时总股本 4,563,868,956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
为 4,407,953,656 股,H 股总股本为 155,915,3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 31,982,306 股后的股本 4,531,886,6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分红人民币 69.57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若自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3 日分别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 本 因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行 权 增 加 211,172 股 , 由 4,407,953,656 股 增 加 至
以 公 司 现 有 A 股 总 股 本 4,408,164,828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
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1 日)暂停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实 施的 2025 年 度 A 股权益分派方 案为: 以公司现 有 A 股总 股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62.613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6.95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相关规定,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1,982,306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派息的 A 股股本为 4,376,182,522 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
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376,182,522 股*6.957 元/股
=30,445,101,805.55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除息前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为 4,408,164,828 股,按公司现有 A 股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含 税) = ( 现金 分 红总 额 / 总 股本 ) *10=
(30,445,101,805.55 元/4,408,164,828 股)*10= 69.065252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
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6.9065252 元/股。
《2022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
派,应对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同日披露
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宁德时代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津、丘卷梅
咨询电话:0593-8901666
传真电话:0593-89019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