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6-02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2:45开始
(2)网络投票: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上午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 人数 代表股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7 135,734,527 52.8383
网络投票情况 212 1,767,003 0.6879
其中: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6 4,539,676 1.7672
网络投票情况 212 1,767,003 0.6879
备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7,586,84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699,98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256,886,863股。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
如下: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表决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关于 2025 年度 137,267,058 99.8295% 48,180 0.0350% 186,292 0.1355%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1 董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
其中:中小股
的提案》 6,072,207 96.2822% 48,180 0.7640% 186,292 2.9539%
东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
《关于 2025 年度 137,260,258 99.8245% 48,180 0.0350% 193,092 0.1404%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2 财务决算报告的 通过
其中:中小股
提案》 6,065,407 96.1743% 48,180 0.7640% 193,092 3.0617%
东表决情况
《关于 2025 年度 出席会议所有
利润分配和资本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3 通过
公积转增股本的 其中:中小股
提案》 东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
《关于 2025 年年 137,282,158 99.8405% 48,180 0.0350% 171,192 0.1245%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4 度报告及摘要的 通过
其中:中小股
提案》 6,087,307 96.5216% 48,180 0.7640% 171,192 2.7145%
东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 出席会议所有
提案 5 通过
况及 2026 年度薪 其中:中小股
酬方案的提案》 东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
《关于公司 2026 5,996,207 95.0771% 108,280 1.7169% 202,192 3.2060%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6 年度日常关联交 通过
其中:中小股
易预计的提案》 5,996,207 95.0771% 108,280 1.7169% 202,192 3.2060%
东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表决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6 出席会议所有
年使用闲置自有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7 通过
资金进行现金管 其中:中小股
理额度的提案》 东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 2026 出席会议所有
年度现金管理暨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8 通过
关联交易额度的 其中:中小股
提案》 东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 2026 出席会议所有
年使用闲置募集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9 通过
资金进行现金管 其中:中小股
理额度的提案》 东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
《关于修订<公司 有表决权股东
提案 10 通过
章程>的提案》 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是关联股东,对提案6及提案8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131,194,851股。
提案10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梅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25年度出
席会议情况、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了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3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人数符合法定条件,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