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逸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陈林荣先生、侯江涛先生、洪鑫
先生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林荣先生、侯江涛先生、洪鑫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
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3 位独立董事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且在任职期间始终保持独立。公司 3 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