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国电电力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
度在任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离任)、刘朝安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离任)、刘朝安的任职
经历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国电电力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有关要求。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