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红忠)
本人刘红忠,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建工”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恪守《公司章程》
各项规定,以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初心,恪尽职守、审慎履职,
主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流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与专业
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着力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详情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红忠,1965年6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金融学教
授,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依法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完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本人及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亦无可
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因素,能够始终以独立第三方立
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履职的公正性与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规定,全程参与公司各类会议,无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形。参会过程中,本人逐一审阅会议议案及配套支撑材
料,结合自身金融专业知识与多年从业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深入研讨;在表决环节,始终坚持独立、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
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累计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始终秉
持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全程出席了报告期内所有专门委员
会会议,无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履职过程中,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的职权,对各项审议事项进
行全面分析、审慎判断,依法发表专业意见,推动专门委员会各项
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自身金融专业优势,针对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主动发表专业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始终以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形,亦
未出现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汇报,不定期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成效、执行情况及改进方向,针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针对
性指导意见;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对接,就年度审计计
划,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内控合规、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等审计重
点领域,审计流程规范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研讨,持续跟踪审
计工作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工作,确保
审计质量,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坚实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点之一,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
间认真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需经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审议的议案、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逐一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全面掌握各类信息,依托自身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判断,审慎发
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各类会议,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外,还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座谈、
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
常态化对接,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规范运作情况、
财务运行态势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深入洞悉公司发展动态。
同时,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跟踪监督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自 2025 年
实地考察及其他相关履职事务的累计时长约 12 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
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对接,及时、全面地
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进展及潜在
风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充足的资料支持和专业
的人员协助,有效保障了本人各项履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并及
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数据、经营状
况及重大事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经营动态,保障了投资者
的知情权。所有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所有报告,认
为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
和内部控制运行成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资格审查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建工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
聘任史斌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海建工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张亮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裁。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全程参与了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全过程,经审慎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专业能力均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同意上述聘任议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后,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 2024 年度职业经理人考
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本着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4 年度的考核结果
及薪酬兑现方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经核查确认,该方案严
格遵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建工职
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上海建工关于职业经理人 2024 年、2025 年考核目标的议
案》相关要求,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同意该薪酬兑现方案。
(四)关于公司市值管理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就行业发展态势对
企业发展、市值影响予以了重点关注,对进一步加强公司舆情管理、
资本市场形象管理提供了意见建议。
四、总体评价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主动发挥独立监督和专业支撑作用,密切
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经营状况,结合自身金融
专业优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使命,保持独立、客观的履职视角,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切实维护股
东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
献专业力量。
独立董事 刘红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