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德武先生、张权利先生、何小燕女士及报告期内
离任的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
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