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葛光锐,自 2023 年 4 月 3 日起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秉持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
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
公司对我履职给予了充分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葛光锐,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广东爱德电器集团公司
科协理事、计量检测部部长,广东省大日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
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项目经理,广东省注协行业质量监督员,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
南沙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智库专家,现任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责,依法履职。全年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3 次,参会率 100%。履职中,
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文件,会中积极参与审议讨
论,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与决策支持作用。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
审慎表决,除回避表决外,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
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席。会上就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席并主持会议。对拟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与公司董事、
高管保持充分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审核,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遵循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会前对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进
行充分了解与核查,会上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
交易细节予以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作用,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 2024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本人通过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沟通审计计划与重点
关注事项、了解初审意见等方式,持续跟进年报审计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财务信息审核及内外部审计监督中的履职作用。同时,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汇报,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注投资者评价,及时向公司核实相关提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持续学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规,深化对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
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投资者保护水平。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机,并安排专门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包括赴工厂参观调研,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达 15 天。同时,通过通讯、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专业
知识和经验,就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风险防范等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为
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时,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
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
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
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的原则,会前对关联交易的背景、定价依据、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进行充分了解
与核查,会上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细节予
以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作用,确保
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
况。本人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续聘程
序后,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补选非独立董事和聘任新任总裁事项。本人重点审核
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具备资格和能力,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
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
员工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战略决策、风险防控、公司
治理等方面切实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
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公司治理
效能持续提升,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葛光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