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22: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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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15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张新程先生
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张新程先生、王傲延先生、李
赫然先生、张子君女士、潘攀先生、陈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
引和留住公司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
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夏乾良先生、李子赫先生、吴晓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夏乾良先生、李子赫先生、吴晓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权益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
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权限,签署、执行、修改、终止
任何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
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夏乾良先生、李子赫先生、吴晓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夏乾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同意公
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并确保其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夏乾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
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
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
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以及
分配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
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
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0)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
授权的适当部门、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夏乾良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4 月
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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