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利谱
股票代码:0028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一致行动人:张建军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房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超过 20%但未超过 30%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变动系因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引起的权益比例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不超过 25,664,955 股(含本数,下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以深交所审核
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准),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
股本的 30%。
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已经获得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三利谱、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 指 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指 张建军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对象发行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由于一致行动人张建
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导致持股
数量减少,持股比例由 21.31%下降至 18.9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拟认购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导致持股数量增加,信息
披露义务人三利沣及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合
计持股比例由 18.92%增加至 29.3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指 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议》、《股份认购协议》
份认购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
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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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利沣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黄志华
注册资本 2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QWE692
成立时间 2023-03-21
营业期限 2023-03-21 至无固定期限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三道 2 号软件园一期一栋 401
一般经营项目是: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高
经营范围 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二)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基本情况
姓名 张建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2010419******1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房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
无
权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利沣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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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三利沣 100%股
权,为三利沣的控股股东;张建军先生、张建军先生之子张孜利、张建军先生
配偶魏清分别持有深圳市三利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48%和 1%份
额,张建军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控制深圳市三利沣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最终间接控制三利沣,张建军先生为三利沣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暂未投资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孜利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CY1QD762
成立时间 2023-09-25
营业期限 2023-09-25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1 栋 401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三利沣外,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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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公司/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出资额 比例
湖北三利沣光 主要生产、研发、经营偏光片用保护膜、
司 敏胶、保护膜压敏胶和光学压敏胶
湖北三利沣新 主要生产、研发、经营偏光片用保护膜、
材料有限公司 偏光片用光学功能膜、3A 膜
湖北广利沣高
主要生产、研发、经营偏光片压敏胶、保
护膜压敏胶和光学压敏胶
公司
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通过控制深圳市三利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最终间接控制三利沣,为三利沣的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关联企业(除前述企业外)及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出资额 例
深圳市三利沣投资
伙)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 17,388.49 主要从事偏光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 销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
年财务状况
(一)主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三
利沣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总计 420.10 420.82 28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92 185.91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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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负债率 55.74% 55.82% 101.67%
营业收入 - - 21.13
净利润 0.00 -10.30 -4.78
净资产收益率 0.00% -5.54% 不适用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总计 2,050.20 2,050.17 1,200.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0.14 1,200.10 1,199.95
资产负债率 41.46% 41.46% 0.00%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0.04 0.15 -0.05
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1% 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
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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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张建军持有上市公司
三利谱 18.92%股份,为三利谱实际控制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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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是支
持上市公司发展并提高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本次交易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上
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
利于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
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
明确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
承诺本次发行前其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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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次交易。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
本次权益变动能否获得上述审议、审核及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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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持股比例为 21.31%。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由于先后发生
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
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及其一致
行动人张建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张建军先生持股数量累计减少
议》。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
过 25,664,955 股(含本数)。以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认购完成后,
三利沣将持有公司 25,664,955 股,张建军先生及三利沣合计持股数量将由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将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58,563,04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9.3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仍为张建军先生。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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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三利谱
乙方:三利沣
签订时间:2026 年 4 月 10 日
(二)认购价格
告日。乙方认购价格为 21.4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
量)。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
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三)认购数量及金额
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最
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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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出资金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含本数)。
行募集资金总额或要求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或股份数量,双方
同意,由甲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四)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五)限售期
(即乙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前述锁定安排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
事宜。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
以履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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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责任、声明或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
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违约方须承担责任。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
方遭受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
张建军先生持有公司 3,289.81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92%,已质押
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
次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建军先生承诺本次发行前其已经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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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总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
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 25,664,955 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 55,000.00 万
元(含本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
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就认购资金来源,三利沣已出具承诺: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三利沣、三
利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
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三利
沣、三利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除外)向认购对象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认购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的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
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办理股份认购,获得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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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
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
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
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
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
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
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
上市公司拟开展购买资产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
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
任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
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的
公司章程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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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
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
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
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
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
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
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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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为三利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军控制的企业,三利沣系
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三利沣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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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
金额超过 5 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
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
拟或者已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原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
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事项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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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总经理黄志华
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黄志华前 6 个月初持有 300 股,
在二级市场买入 1,100 股,卖出 1,40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志华持有上
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
针对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的性质,黄志华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1、上述股票交易系本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
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不买卖三利谱股票。
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将于核查期间买卖三利谱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三
利谱。
形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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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利沣成立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三利沣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三利沣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200,965.03 4,490,799.63 2,867,923.43
其中:货币资金 1,162,125.96 1,261,329.97 159,248.30
总负债 2,341,790.89 2,631,671.48 2,915,762.00
其中:短期负债 2,341,790.89 2,631,671.48 2,915,762.00
长期负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59,174.14 1,859,128.15 -47,838.57
资产负债率 55.74% 58.60% 101.67%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 - 211,293.46
利润总额 45.99 -103,033.28 -47,838.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99 -103,033.28 -47,838.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204.01 964,605.67 159,248.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204.01 1,102,081.67 159,248.30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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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
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
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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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易的说明;
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
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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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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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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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 露
林森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周钟山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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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黄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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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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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
深圳市三利 谱光电科 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区 同 富 一 路 5 号 第 1-9
栋
股票简称 三利谱 股票代码 002876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深圳市三利 沣光电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地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1401
称“三利沣”)
号-14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燕
张建军
一致行动人名称 致行动人住所 南路******房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 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变化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 动前,信
息披露义务 人的一致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行动人张建 军先生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行动人张建军先生为上
大股东 人
东;本次权益变动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后,张建军 先生仍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 □ 否 ?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是 □ 否 ?
他上市公司持股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 37,056,592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
持股比例: 21.31%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张建
军持有上市公司 37,056,59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 本 的 21.31% 。 三 利 沣 未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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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变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21,506,455 股(按上限)
变动比例:8.04%(按上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数量将增加至 58,563,047 股,持股比
例增加至 29.35%,变动比例 8.04%,具体变动情
况如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间,张建军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减持
完成后,张建军持股数量减少 4,158,500 股,持
股比例由 21.31%下降至 18.92%。
完成后,按照发行数量上限测算,三利沣持股数
量增加 25,664,955 股。张建军和三利沣合计持
股 58,563,047 股 , 持 股 比 例 由 18.92% 增 加 至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间,张建军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及方式 2、三利沣将在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后取得相关股份。
是 ? 否 ?
上市公司与张建军控制的湖北三利沣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湖北三利沣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广利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采购原材料的经常性
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参见上市公司公告的
的公告。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 ? 否 □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是 ? 否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
情况
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
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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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三利沣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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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