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作出(2022)赣 01 破申 5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赣 01 破申 52 号《民事
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
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
请。
二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
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正邦集团
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中的偿债平台,南昌新振
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股权资产的处置进展,以 1.6 元/股价格认购
这部分股票从管理人账户直接过户至相关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实施以股抵债,债权
人受让的该部分股份自登记至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不得转让。
过户至 2 位债权人的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 位股东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
有限公司债权人,分别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数量为 3,201,87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
三、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受让的转增股票锁定期为自登记
锁定期承诺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 12 个月
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
受让的转增股票锁定期为自登记
锁定期承诺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 12 个月
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承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
户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锁定期承
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公司对上
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 是否存在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售股份占总 质押/冻结
份数量(股)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情况
合计 3,201,879 3,201,879 0.03%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015,908,382 21.79% -3,201,879 2,012,706,503 21.76%
高管锁定股 234,900 0.00% 0 234,90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2,015,658,482 21.79% -3,201,879 2,012,456,603 21.7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000 0.00% 0 15,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34,254,207 78.21% 3,201,879 7,237,456,086 78.24%
三、总股本 9,250,162,589 100.00% 0 9,250,162,589 100.00%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