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1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
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429,990,843.4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
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990,843.42 -1,525,200,923.81 -106,488,625.8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059,117,071.57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194,407,355.48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87,226,797.70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2025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392,681,767.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01,725,588.45 元,本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0 元。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研发(包
括创新药临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出、销售团队及渠道建设及生产经营等所需大量资金,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
效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
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