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2,081,737.77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
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智慧农业 股票代码 0008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晋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
办公地址 --
大道南路 58 号
传真 0515-88881816 --
电话 0515-88881908 --
电子信箱 zhny@dongyin.com --
公司致力于成为动力及终端设备综合服务商,多品种金属精矿供应商及智慧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业链兼
具上游(金属矿产品)—中游(零部件)—下游(终端产品)。主要业务及产品如下: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从事动力及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覆盖传统动力设备及零部件,包括各类发动机、发电机、水泵
及铸件等产品;户外动力设备包括高压清洗机、扫雪机、背负式电池包、便携式移动电源等;应用场景涉及多领域。上
述业务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开展产品研发,接单后按约定生产并交付;在 OEM
或 ODM 模式下由公司为客户提供代工或从产品开发设计到生产的全流程服务。
(1)主要业务
采矿:公司在西藏自治区内拥有矿山资源,进行锌、铜等有色金属的原矿开采工作。
选矿:利用先进的浮选技术对开采出的原矿进行精选处理,产出高品质的锌精粉、铜精粉。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务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为当期金属价格、矿石品位、采选回收率等,另安全环保政策的趋严也从
成本端构成影响。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锌精粉:经过选矿后的锌精粉,主要用于冶金行业,作为冶炼精炼锌的基础原料,最终用于制造各种锌合金、镀锌
板、电池材料等工业产品。
铜精粉:同样经过选矿得到的铜精粉,主要用于铜冶炼厂,生产电解铜、铜材以及电线电缆、电器设备、建筑装饰
等行业所需的各种铜制品。
原矿石:直接从矿山开采出来的未经加工的矿石,也可以对外销售给其他有加工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
(3)经营模式
资源勘探与开发:公司通过专业的地质勘查团队寻找和评估矿产资源,并取得相应的采矿权进行开发和采掘。
生产加工:运用现代化技术和设备进行高效、环保的矿石采选作业,提升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品质量。
市场销售:将生产的精矿产品通过招标定价定量销售模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确保产品的稳定销售和盈利。
公司从事智慧农业领域相关软硬件技术研发及应用解决方案提供。通过对农业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国家战略,提高数据资源价值创造能力。在农业大数据、农业一张图、农业物联网、数字农业
等方面围绕农业生产要素提供数字化管理及服务,在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管理高效化、经营网络化和服务便捷化等方
向上进行了相关应用。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总资产 3,281,891,649.68 3,554,669,686.10 -7.67% 3,425,719,66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0,137,654.80 2,038,825,284.84 -3.37% 2,101,144,623.84
营业收入 1,250,746,456.92 1,452,418,847.05 -13.89% 1,300,009,65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456,188.70 -47,687,074.29 - -66,996,92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7,178,023.48 -56,643,474.19 - -95,810,231.9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243,504.44 217,228,364.61 -124.97% 31,490,085.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3 -0.0330 - -0.04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3 -0.0330 - -0.04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2% -2.30% 减少 1.12 个百分点 -3.1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91,681,219.12 392,623,255.19 325,907,371.85 340,534,61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56,320.60 16,323,444.41 485,539.50 -78,708,85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3,146,233.67 12,906,646.67 -10,869,953.88 -66,068,482.6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233,826.51 129,850,653.78 17,396,280.42 -98,256,612.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日前一个月末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6,538 123,504 0 表决权恢复的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优先股股东总
股东总数 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冻结 369,704,700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55% 369,704,700 0
质押 369,700,000
吴晓东 境内自然人 0.74% 10,762,498 0 不适用 0
陈伟贤 境内自然人 0.63% 9,144,400 0 不适用 0
BARCLAYS BANK PLC 境外法人 0.40% 5,729,094 0 不适用 0
向志鹏 境内自然人 0.35% 5,000,000 3,750,000 不适用 0
聂霞 境内自然人 0.29% 4,124,100 0 不适用 0
潘晓虎 境内自然人 0.25% 3,650,000 0 不适用 0
贾智猛 境内自然人 0.23% 3,282,071 0 不适用 0
栗基珺 境内自然人 0.23% 3,273,300 0 不适用 0
UBS AG 境外法人 0.22% 3,245,852 0 不适用 0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人关系或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陈伟贤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8,848,700 股,
普通账户持有数量 295,7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9,144,400 股;
聂霞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4,124,100 股,普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通账户持有数量 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24,100 股;
潘晓虎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3,400,000 股,
普通账户持有数量 25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3,650,0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之星”)之间的合作纠纷诉讼,泰之星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和网络查控申请。2024 年 9
月 4 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动智造应支付原告泰之星违约金 3,397,387 元,并驳回原告其他
诉讼请求,江动智造提出上诉。2025 年 4 月 2 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动智造应支付原
告泰之星违约金 2,946,347.34 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件已按二审判决结果履行完毕。同时,江动智造反诉
泰之星,一审判决泰之星向江动智造支付加工款 3,717,574.58 元及资金占用费,双方皆上诉。2025 年 7 月 28 日,江苏省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截至本期末,判决结果已履行完毕。
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矿业权获得延续的公告》(2025-008);
中凯矿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25 年 7 月到期,中凯矿业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报告期内中凯矿业已
收到西藏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 2025 年 8 月 2 日至 2028 年 8 月 1 日);经自查,报告期内中
凯矿业完成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626.08 万元,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2025-048)。
《关于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公告》(2025-034)。2025 年 4 月 30 日,江淮动力美国有限公司与富世华签订商标许
可协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向志鹏
二○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