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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ontage Technology Co., Ltd.
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09)
有關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之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於2026年4月9日,本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瀾起電子及瀾起投資分別認購興業
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合計認購總額為人民幣696百萬元。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均由本集團日常經營產生的自有
閒置資金向興業銀行支付。為免生疑,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
事項的資金來源均不涉及全球發售所得款項。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有關興業銀行認購事項1、興業銀行認購事項2及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3各自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各本次興業銀行
認購事項單獨而言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
然而,由於各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均與同一交易對手(即興業銀行)進行,且均於
銀行認購事項按合併基準計算及處理,猶如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為與興業銀行進
行的一項交易。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 (當各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合併計算時)超過5%但低於25%,故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合計
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且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
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之股東批准規定。
另一方面,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茲提述於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前十二個月
內,本集團成員與興業銀行訂立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
項交易(不論單獨計算或彼此合併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故興業
銀行先前認購事項交易並不構成須予披露交易並無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
公告規定。
然而,由於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均與同一交易對手(即興
業銀行)進行,且均於12個月內完成,故於計算相關百分比率時,根據上市規則
第14.22條將該等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按合併基準計算及
處理,猶如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為與興業銀行進行的一項交易。興業銀行先前認
購事項及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 (當各興業銀
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合併計算時)超過5%但低於25%,故興業
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合計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
須予披露交易,且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之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
上市規則之股東批准規定。
一、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於2026年4月9日,本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瀾起電子及瀾起投資分別向興業
銀行認購興業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合計認購總額為人民幣696百萬元。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1)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1
認購日期: 2026年4月9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408006)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4月10日
認購本金: 人民幣216百萬元
產品期限: 19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1.84%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本公司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可
贖回權: 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2)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2
認購日期: 2026年4月9日
訂約方: 1. 瀾起電子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408007)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4月10日
認購本金: 人民幣190百萬元
產品期限: 19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1.84%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瀾起電子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
贖回權: 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3)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3
認購日期: 2026年4月9日
訂約方: 1. 瀾起投資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408008)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4月10日
認購本金: 人民幣290百萬元
產品期限: 19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1.84%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瀾起投資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
贖回權: 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二、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
各項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的詳情如下:
(1)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1: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3月3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228001)
認購本金: 人民幣389百萬元
產品期限: 180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2.02%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本公司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可
贖回權: 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2)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2: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3月3日
訂約方: 1. 瀾起投資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228002)
認購本金: 人民幣22百萬元
產品期限: 180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2.02%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瀾起投資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
贖回權: 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3)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3: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3月17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313004)
認購本金: 人民幣200百萬元
產品期限: 180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2.03%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本公司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可
贖回權: 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4)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4: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3月18日
訂約方: 1. 瀾起電子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313005)
認購本金: 人民幣40百萬元
產品期限: 180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2.03%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瀾起電子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
贖回權: 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5)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5: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3月30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326001)
認購本金: 人民幣10百萬元
產品期限: 180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2.02%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本公司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可
贖回權: 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6)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6:
產品成立日期: 2026年3月30日
訂約方: 1. 瀾起投資
產品名稱: 興業銀行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 產品代
碼:CC21260326002)
認購本金: 人民幣10百萬元
產品期限: 180天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型
預期年化收益率: 1.0%或2.02%
投資範圍: 上海黃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提前終止或 瀾起投資無權提前終止或贖回產品,而興業銀行則
贖回權: 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時提前終止產品。
三、代價釐定的基準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的代價乃由本集團經考慮(1)於認
購時可動用的本集團的盈餘現金儲備,(2)現行市場利率,及(3)各項交易的預
期投資收益及條款,與興業銀行公平磋商後按一般商業條款釐定。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均由本集團日常經營產生的自
有閒置資金向興業銀行支付。為免生疑,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
認購事項的資金來源均不涉及全球發售所得款項。
四、本次交易及前次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合理有效地運用部分日常營運產生的自有閒置資金認購結構性存款產
品有利於提高本集團的整體資金回報,並符合本集團一直致力維持資金安全
及確保流動性的原因。考慮到(i)該等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
事項項下的結構性存款產品性質保本;(ii)本集團可能自興業銀行認購事項
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享受較中國商業銀行一般提供的正常銀行存款更好
的回報;及(iii)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即於約19天內到期)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
事項(即於約180天內到期)項下有關結構性存款產品的較短期限,本公司認
為,與在中國的商業銀行進行定期存款相比,本集團可享受更可觀的回報。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項下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將由本集
團作密切及有效的監察和管理。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
項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且符合本公
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五、訂約方資料
(1) 本集團
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2019年7月在上
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股票代碼:688008),其H股在香港聯交所主
板上市(股份代號:6809)。本集團是一家全球領先的無晶圓廠集成電路
設計公司,專注於為雲計算及AI基礎設施提供創新、可靠且高能效的互
連解決方案。
瀾起電子是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主
要從事芯片研發及銷售。
瀾起投資是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主
要從事股權投資及資產管理。
(2) 興業銀行
興業銀行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持牌銀行,主要於中國從事提供企
業和個人銀行業務以及其他金融服務。根據本公司可獲取的公開資料,
興業銀行的已發行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代碼:601166)上市。據
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興業銀行及其各自的最
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六、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有關興業銀行認購事項1、興業銀行認購事項2
及興業銀行認購事項3各自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各本次興業
銀行認購事項單獨而言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
易。
然而,由於各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均與同一交易對手(即興業銀行)進行,且均
於12個月內完成,故於計算相關百分比率時,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將該等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按合併基準計算及處理,猶如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為與興業
銀行進行的一項交易。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
規則)(當各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合併計算時)超過5%但低於25%,故興業銀行
認購事項合計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且須遵守上
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之股東批准規
定。
另一方面,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茲提述於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前十二個月
內,本集團成員與興業銀行訂立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興業銀行先前認購
事項交易(不論單獨計算或彼此合併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
故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交易並不構成須予披露交易並無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十四章的公告規定。
然而,由於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均與同一交易對手
(即興業銀行)進行,且均於12個月內完成,故於計算相關百分比率時,根據
上市規則第14.22條將該等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按合併
基準計算及處理,猶如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為與興業銀行進行的一項交易。興
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認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
規則)(當各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合併計算時)超過5%
但低於25%,故興業銀行認購事項及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合計構成上市規
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且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之通知及
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之股東批准規定。
七、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 A 股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
創板上市(股份代號:688008),其H股在香港聯
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6809)
「關連人士」 指 具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全球發售」 指 具本公司日期為2026 年1 月30 日的招股章程所界
定的涵義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瀾起電子」 指 瀾起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是一間於中國註冊
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瀾起投資」 指 瀾起投資有限公司是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
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澳門及台灣地區
「興業銀行先前 指 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1、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
認購事項」 2、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3、興業銀行先前認購
事項4、興業銀行先前認購事項5、興業銀行先前
認購事項6的統稱
「興業銀行先前 指 本公司向興業銀行認購本金為人民幣389百萬元的
認購事項1」 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期為
「興業銀行先前 指 瀾起投資向興業銀行認購本金為人民幣22 百萬元
認購事項2」 的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期
為2026年3月3日)
「興業銀行先前 指 本公司向興業銀行認購本金為人民幣200百萬元的
認購事項3」 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期為
「興業銀行先前 指 瀾起電子於向興業銀行認購本金為人民幣40 百萬
認購事項4」 元的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
期為2026年3月18日)
「興業銀行先前 指 本公司向興業銀行認購本金為人民幣10 百萬元的
認購事項5」 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期為
「興業銀行先前 指 瀾起投資向興業銀行認購本金為人民幣10 百萬元
認購事項6」 的企業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期
為2026年3月30日)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 指 具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興業銀行 指 興業銀行認購事項1、興業銀行認購事項2 及興業
認購事項」 銀行認購事項3的統稱
「興業銀行 指 本公司於2026年4月9日與興業銀行訂立興業銀行
認購事項1」 認購事項,認購本金為人民幣216百萬元的企業金
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興業銀行 瀾起電子於2026年4月9日與興業銀行訂立興業銀
認購事項2」 行認購事項,認購本金為人民幣190百萬元的企業
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興業銀行 指 瀾起投資於2026年4月9日與興業銀行訂立興業銀
認購事項3」 行認購事項,認購本金為人民幣290百萬元的企業
金融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
「興業銀行」 指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
股份制商業銀行,其已發行股份於中國上海證券
交易所(股票代碼:601166)上市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崇和博士
中國,2026年4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i)執行董事為楊崇和博士及Stephen Kuong-Io Tai先
生;(ii)非執行董事為Wang Rui博士及方周婕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若
山博士、Yuhua Cheng博士、單海玲博士及高秉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