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科蓝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 人 民币 普 通 股 3,000 万 股 ,每 股 发行 价 格为 人民币 91.66 元, 募 集资 金 总 额为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 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
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金金额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金金额
合计 - 159,605.22 159,605.22 -
注: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物联网芯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已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
告编号:2026-009)。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了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增强
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
证、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
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
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