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19: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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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06                                  股票简称:莱宝高科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Laibao Hi-Tech Co., 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 29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含义。
东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
可实施。
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
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
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
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
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
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
则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即不超过
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
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
行所得股份因公司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总额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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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970,000.00       25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
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深圳
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关于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具体内容详见
本预案“第五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
务指标)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
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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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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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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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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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上市公司/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莱宝高科
莱宝显示       指    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泰国莱宝       指    Laiba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A股         指    在深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记名式普通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本次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         票的行为
/本次发行
募投项目/本次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投项目
中国证监会/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事会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股东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报告期、本报告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公司章程》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本预案        指
                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之发行期首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玻璃基板上镀有 ITO 导电薄膜的玻璃,亦称为 ITO 镀膜导电玻
ITO 导电玻璃   指
                璃,是 TN-LCD、STN-LCD 和 CSTN-LCD 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彩色滤光片,“Color Filter”的英文缩写,是 LCD(CSTN-LCD
CF、彩色滤光片   指
                和 TFT-LCD)面板实现彩色化显示的关键原材料
LCD        指    液晶显示(器件),“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英文缩写
                薄膜场效应晶体管 LCD,是有源矩阵类型液晶显示器(AM-LCD)
TFT-LCD    指
                中的一种,是在亮度、对比度、功耗、寿命、体积和重量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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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能上全面超越 CRT 的显示器件
                有 源 矩 阵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体 面 板 ( Active Matrix/Organic Light
AMOLED    指     Emitting Diode)。相比传统的液晶面板,AMOLED 具有反应速
                度较快、对比度更高、视角较广等特点
                触摸屏,属于信息输入器件,采用触控方式显示,可替代键盘和
TP、触摸屏    指
                鼠标,“Touch Panel”的英文缩写
                触控模组与显示模组采用全贴合工艺制成的触控显示模组;与传
全贴合       指     统采用的框贴工艺相比,全贴合工艺具有透过率高、结合更紧密
                等优点
                属于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的一种产品,采用单片玻璃触控技术方
                案,系“One Glass Solution”的英文缩写,以 ITO 作为导电电极,
                将触摸屏传感器功能膜层直接制作在盖板玻璃的背面,一般采用
OGS       指
                大片制程工艺(先制作大片 CTP Sensor 面板,再切割成小片,
                然后进行 CNC 切割、丝印等类似盖板玻璃(Cover Lens)的制作
                工艺
                属于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的一种新型产品,采用金属网格结构的
                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系“One Glass Metal Mesh”的英文缩写,
                采用溅射镀膜工艺制作金属网格(Metal Mesh)作为辅助阴极,
OGM       指
                提升导电性能,并与 OGS 工艺结合,制作成具有金属网格结构
                的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可支持窄边框、触控手写笔操作、悬浮
                触控等功能,主要应用于中高档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
                玻璃金属网格薄膜结构,系“Glass Metal Mesh Film”的英文缩
                写,属于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一种结构,将盖板玻璃(Cover
GMF       指     Glass)和 SFM 结构的柔性触摸屏传感器(Film Sensor)经过贴
                合加工制作成电容式触摸屏模组,定位于可替代 GFF、GF2 等结
                构电容式触摸屏模组,尺寸可支持大、中、小全尺寸系列
                柔性基板薄膜触控方案,系“Add On Film Touch”的英文缩写,
                属于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一种结构,用膜材替代盖板玻璃,将膜
AOFT      指     材与柔性触摸屏传感器(Film Sensor)贴合制成电容式触摸屏模
                组,具有更轻、更薄的性能优点,尺寸可支持大、中、小全尺寸
                系列
                又称保护玻璃,英文名称:Cover Lens 或 Cover Glass,将玻璃基
                板表面通过强化处理,并通过 CNC 精雕、丝印等工艺制作成各
盖板玻璃      指     种定制形状的保护玻璃,制作后基板表面具有耐刮擦、抗摔等性
                能,起到保护玻璃的作用,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
                AIO PC 等终端整机产品的表面保护玻璃
                外嵌式结构的触控显示屏,指将触摸屏传感器功能膜层制作在显
On Cell   指
                示面板的上板(如 TFT-LCD 面板的 CF 基板)
                内嵌式结构的触控显示屏,指将触摸屏传感器功能膜层制作在显
In Cell   指
                示面板的下板(如 TFT-LCD 面板的 TFT-Array 基板)
                微电腔显示(Micro Electric-Chamber Display,简称 MED,又称
                “电浆显示”),属于新型显示技术领域,是一种全新的双稳态
MED       指     (在显示静态画面时不耗电,仅在切换画面时耗电)、低功耗、
                护眼本质无蓝光的电子纸显示技术,具有更好的性能和更低的生
                产成本的竞争优势,可支持大中小各种尺寸系列
  注 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预案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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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Laibao Hi-Tech Co., Ltd.
法定代表人   王裕奎
成立日期    1992 年 7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北二道 29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 9 号 101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7 年 1 月 12 日
股票代码    002106.SZ
中文简称    莱宝高科
实际控制人   无
注册资本    70,581.6160 万元
董事会秘书   王行村
联系电话    0755-29891909
电子邮箱    lbgk@laibao.com.cn
公司网站    www.laibao.com.cn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彩色滤光片、触摸屏、镀膜导电玻璃、真空镀膜产品的销售与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液晶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投资
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
        运;彩色滤光片、触摸屏、镀膜导电玻璃、真空镀膜产品的生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电子纸显示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政府高度
重视电子纸产业发展,并出台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鼓励、支持电
子纸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型显示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子纸显示作为一种护眼、省电、低碳的新型显示技术,其应用亦符合国家发展
战略和产业政策中关于数字中国、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等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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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面,明确将打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
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支柱产业。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
“MED 项目”或“本项目”),该项目拟采用的微电腔显示(MED)技术可实
现双稳态、反射式、类纸张显示的性能效果,该项目生产的微电腔显示屏(MED)
产品属于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的类别,为电子纸的类型之一。2025 年、2026 年
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将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作为重大项
目投资建设的积极案例,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也将本项目列入了
《2025 年省重大产业项目清单》中。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025
年 6 月公布的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名单,
本项目被确定为 A 档项目,获得省政府相关支持。2026 年 3 月,浙江省发展改
革委将本项目列入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 2026 年第一批重大建
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
  随着 5G 商业化、大数据、物联网的日益部署应用,相应带动电子纸显示的
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之前较为单一的电子标签、黑白电子书阅读器市场,到目
前不断拓展至电子桌牌、穿戴式产品、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电子纸手写本、电子
纸平板、笔记本电脑副屏、护眼显示器、电子公交站牌、电子信息牌、电子白板、
公共显示等更多应用新场景。在消费升级大趋势的发展下,数字化、品质化、个
性化已成为当代消费升级的趋势,电子纸显示凭借低碳节能、健康护眼的特性受
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具有全球未来广阔的市场成长前景,属于差异化的细
分蓝海市场。
  本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满足更多市场和客户对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
产品持续增长的应用需求,完善公司在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线的布局,
把握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细分蓝海市场的成长机遇,助力公司实现成为全球
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细分市场龙头厂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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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有利于促进电子纸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目前全球电子纸显示市场由极少数公司的微胶囊/微杯电泳显示(EPD)技
术占据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全球电子纸显示的核心原材料供应来源受限,难以满
足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终端应用不断拓展带来的对电子纸显示技术和产品
性能提升与供应保障的需求。
    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采用公司自主及合作开发的微电腔显示
(MED)技术,是一种全新的电子纸显示技术,可实现双稳态(显示静态画面
不耗电,仅在切换画面瞬间耗电)、纯反射、全彩色化电子纸、类纸张、高对比
度、高分辨率、窄边框显示,具有本质护眼、超低功耗、轻薄、阅读视觉舒适等
显著优点。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市场,可更好满足全球
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产业对电子纸显示新技术、新产品的需求,实现电子纸显示
产品国产化自主可控供应,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我国乃至全球电子纸显示等前瞻性
新型显示技术的持续进步和升级,以及有利于推动和促进电子纸产业的长期健康
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公司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可加速实现公司微电腔
显示屏等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助力公司微电腔显示屏等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
化推广应用,抓住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需求快速成长的有利市场时机,
积极满足新零售、新教育、新办公等细分领域的智慧化以及市场消费升级对全球
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完善公司在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
线方面的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彩色电子纸显示领域的竞争优势,紧跟行业发展
步伐,在行业大规模商业化来临之前完成产业布局,致力于引领市场,持续获得
新产品、新技术的市场先发时机和更高的附加值。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益面临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触控显示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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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市场的替代竞争,未来发展空间日益受到压缩,亟待培育新的业务和利润
增长点。随着全球对低碳、环保、护眼显示的需求日益提升以及电子纸显示技术
的进步和升级,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电子纸平板、电子记录本、护眼显示器、电
子公交站牌、数字标牌、公共显示等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未
来该等全球细分蓝海市场需求成长空间广阔。随着 MED 项目后续逐步点亮、投
产后,公司的微电腔显示屏(MED)技术和产品将实现批量供应,可充分匹配
和满足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的细分蓝海市场的成长需求。MED 项目的
实施,将完善公司在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线的布局,把握全球中大尺寸
彩色电子纸细分蓝海市场的成长机遇;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拓宽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不断培育出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扩大发展和盈利
空间,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前,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除莱宝显
示全体股东实缴出资外,主要为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募投项目
的建设将减少部分银团贷款额度的使用和流动资金贷款融资需求,资金来源更加
多元化,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减少对债务融资的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和项
目投入顺利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条件的
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
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
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条件的
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
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
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
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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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本次
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
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
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即不超过
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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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
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
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 为调整后的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因公司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
求进行相应调整。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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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五、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总额
                                                 资金额
            合计                   970,000.00       25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
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70,581.6160 万股;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710.8123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4%,
其推荐的董事成员为 3 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 12 名的 1/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八十四条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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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公司仍将继续保持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状态,即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不低于 25%,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最终
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相关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
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批复,以及获得相关审核或
注册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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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970,000.00       25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
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
项目名称      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
实施主体      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总

          本项目租用地方政府现有成熟的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玻璃基板月投
          片量 18 万平方米,制作产品尺寸涵盖 7.8 英寸至 55 英寸的微电腔显示屏
项目建设内容    (含触控显示一体化产品,以代表尺寸 12.3 英寸折合月产 320 万块或以代
          表尺寸 31.2 英寸折合月产 50 万块)的生产线,涵盖驱动背板、反射式彩
          膜、灌浆、成盒、模组组装、触控显示一体化等完整的生产工序
项目建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向阳西路 236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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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现公司自主及合作开发微电腔显示技术及产品的产业化推广应用,
满足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终端对显示技术和产品日益提升的需求
  随着 5G 商业化、大数据、物联网的日益部署应用,相应带动电子纸显示的
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之前较为单一的电子标签、黑白电子书阅读器市场,到目
前的电子桌牌、穿戴式产品、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电子纸手写本、电子纸平板、
笔记本电脑副屏、护眼显示器、电子公交站牌、电子信息牌、电子白板、公共显
示等应用新场景。在消费升级大趋势的发展下,数字化、品质化、个性化已成为
当代消费升级趋势,电子纸显示凭借低碳节能、健康护眼的特性受到越来越多消
费者的关注,具有全球广阔的市场成长前景,属于差异化的细分蓝海市场。
  公司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可加速实现公司自主及
合作开发的微电腔显示技术及产品的产业化推广应用,积极满足新零售、新教育、
新办公等细分领域的智慧化以及市场消费升级对全球彩色电子纸产品快速增长
的需求;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可完善公司在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线方
面的布局,满足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终端对显示技术和产品日益提升的需求,
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在行业大规模商业化来临之前完成产业布局,致力于引领市
场,持续获得新产品、新技术的市场先发时机和更高的附加值。
  (2)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日益面临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触控显示一体化
技术和市场的替代竞争,未来发展空间日益受到压缩,亟待培育新的业务和利润
增长点。
  公司拥有超过 30 年专业从事新型显示材料及器件和触控器件研发和生产项
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现已积累了境内外诸多全球知名品牌的优质客户资源,同
时在电子纸显示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储备方面具有深厚积累,现已自主完整
掌握微电腔显示屏(MED)的驱动背板、反射式彩膜、灌浆、成盒、模组组装
等全制程的产品设计和制作工艺技术并具备小尺寸 MED 产品的批量生产能力,
已向客户积极验证推广应用。但由于现有 2.5 代产线排版不经济或无法排版,无
法生产中大尺寸 MED 产品。
  为积极抓住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未来市场高速成长的有利时机,积极应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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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有业务面临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触控显示一体化技术和产品日益
增加的替代竞争威胁,突破现有产线排版的制约,公司迫切需要依托在中大尺寸
彩色电子纸显示领域的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储备,通过实施本项目,完善公司在
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线的布局,把握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细分蓝海
市场的成长机遇;项目实施将极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拓宽公司产品的国际
市场,不断培育出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扩大发展和盈利空间,助力公司实现
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细分市场龙头厂商的目标,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实现电子纸显示产品国产化自主可控供应,促进电子纸显示产业长期
健康发展
  目前全球电子纸显示市场由极少数公司的微胶囊/微杯电泳显示(EPD)技
术占据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全球电子纸显示的核心原材料供应来源受限,难以满
足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终端应用不断拓展带来的对电子纸显示技术和产品
性能提升与供应保障的需求,电子纸显示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采用公司自主及合作开发的微电腔显示
(MED)技术,是一种全新的电子纸显示技术,可实现双稳态(显示静态画面
不耗电,仅在切换画面瞬间耗电)、纯反射、全彩色化电子纸、类纸张、高对比
度、高分辨率、窄边框显示,具有本质护眼、超低功耗、轻薄、阅读视觉舒适等
显著优点。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市场,可更好满足全球
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产业对电子纸显示新技术、新产品的需求,实现电子纸显示
产品国产化自主可控供应,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我国乃至全球电子纸显示等前瞻性
新型显示技术的持续进步和升级,以及有利于推动和促进电子纸产业的长期健康
发展。
  (4)助力国家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推动可持续发展
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文件。随着我国
“双碳”发展目标的提出,快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和普遍共识。
  目前,主流的显示屏(如:TFT-LCD、AMOLED)正常显示时无论静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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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还是动态画面均需要持续供电,同时为了在室外阳光下得到较好的显示效果,
一般会通过提高屏幕亮度解决,相应带来更高的能耗。本项目拟生产的微电腔显
示屏基于双稳态、反射式显示的原理,具有本质护眼、省电、绿色低碳、环保等
良好的特性,可用于电子纸平板、彩色电子书阅读器、彩色电子书包、电子记录
本、电子公交站牌、数字标牌、户外广告牌等不断拓展的中大尺寸电子纸新兴应
用领域,其节能减碳效果显著,可较大幅度地节约纸张、减少森林砍伐、促进环
保循环利用,助力国家“碳中和、碳达峰”双碳目标的实现以推动可持续发展,
同时助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与产业政策导向
  电子纸显示作为新型显示技术,与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中强调的科技创
新、绿色发展方向高度契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 年明确列为十五五发展规
划开局重点发展的六大新兴支柱产业之一,也符合浙江省及湖州市的“十五五”
的鼓励类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 年部署了电子纸重点任务,工信部电子信
息司将重点加强 Micro-LED、电子纸、硅基 OLED、印刷显示等前瞻性产业布局。
方案》,明确提出“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2025 年
适配性进一步促进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传统文具+智能软硬件’融
合,加快开发电子墨水屏笔记本、人工智能错题本、电子白板等产品”。工业和
信息化部 2025 年 12 月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部署 2026 年重点工作时
提出,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面,明确将打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
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支柱产业。2025 年、2026 年浙
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将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作为重大项目
投资建设的积极案例,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也将本项目列入了《2025
年省重大产业项目清单》中。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025 年 6
月公布的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名单,本项
目被确定为 A 档项目,获得省政府相关支持。2026 年 3 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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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项目列入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 2026 年第一批重大建设项
目实施计划项目。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新型显示行业的战略方向和产业政策,有利于促
进我国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
  (2)项目采用自主及合作开发、国际领先的微电腔显示技术,为项目提供
充分的技术保障
产工艺等基础,持续积极参与电子纸显示行业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自主开发并逐
步量产供应电子纸显示用驱动背板和反射式彩膜产品。2017 年起历经多年的自
主及合作开发,公司于 2022 年成功开发出微电腔显示(MED)技术和产品,已
自主掌握微电腔显示屏(MED)全制程的产品设计和制作工艺技术并具备小尺
寸 MED 产品的批量生产能力。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主及合作开发、国际领先的微电腔显示(MED)技术,
公司掌握微电腔显示屏用驱动背板、反射式彩膜(R-CF)以及微电腔显示屏的
结构等核心专利技术,在结构、技术、设备等各类领域均已布局了相关专利。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申请、授权 71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65
项;公司已获得合作方关于微电腔显示技术的长期授权许可和电浆材料的长期稳
定供应保障,结合公司持续自主申请的相关专利,从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
充分的技术基础,并有助于形成较高的技术门槛。此外,公司已自主掌握微电腔
显示屏(MED)的驱动背板、反射式彩膜、灌浆、成盒、模组组装等全制程的
产品设计和制作工艺技术,为募投项目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生产经验。公
司的微电腔显示技术于 2023 年 7 月荣获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中
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颁发的“2022 年度新型显示产业链贡献奖——创新突破奖”。
满召开,行业专家充分肯定公司自主开发的 MED 中试工艺技术的独特性和新颖
性、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已制作出 7.5 英寸至 13.7 英寸等多款尺寸规格不同的中
尺寸黑白及彩色 MED 产品,并向多家客户或意向合作客户积极推广验证和应用,
其中个别规格 MED 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交付,从而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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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后续的产业化生产和推广应用奠定坚实的技
术基础和市场信心。
  (3)优质丰富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稳定可靠的市场支撑
  公司深耕新型显示器件和触控器件行业三十多年,专注于平板显示材料及器
件、触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已获得了 ISO9001、TS16949、
格供应商认证,并进行了批量供货,结合产品的稳定优质交付和新技术、新产品
的不断开发并满足客户的产品定制化需求,助力客户提升产品和市场竞争力,已
与不少重要客户建立较强的长期合作黏性,形成了稳定可靠的客户资源。
  公司拥有优质的海内外知名品牌客户资源,自 2018 年至今持续成为全球笔
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细分市场的龙头厂商,拥有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全球知
名品牌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终端客户资源,并与 Amazon、科大讯飞等电子纸终端
整机品牌厂商逐步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本项目产品定位于差异化的电子纸平板、
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笔记本电脑副屏、电子记录本、扩展显示器、电子白板等应
用领域是公司已有优质海内外客户资源的延伸和拓展。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
将为全球客户持续稳定供应微电腔显示屏产品并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中大尺寸彩
色电子纸显示器件的应用领域将不断得到拓展,未来市场需求将有望大幅增长。
  (4)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团队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微电腔显示屏的制作工艺流程较为复杂,不仅涉及到技术含量高、设备自动
化程度高、生产人数相对较少的驱动背板、反射式彩膜(R-CF)、灌浆成盒等
制作工艺流程,而且涉及到技术含量相对降低、单机设备多、生产人数较多的模
组组装制程,因此要求从事微电腔显示屏生产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技术密集型企
业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管理经验。公司具有超过 30 年的技
术密集型企业和超过 10 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工厂的专业生产管理经验,现已
培养出一批具备管理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工厂的管理骨干和技
术骨干人才资源,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生产管理基础和人才资源。
  公司自主培养并组建了专业且具有丰富行业工作经验的微电腔显示(MED)
技术管理团队,该团队由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行业经验 30 多年的研究员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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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领衔的核心人才牵头组成,团队成员涵盖显示技术的产品设计、设备开发、设
备维护、工艺制造及产品品质管控等多领域的运营、技术、管理、销售人才,并
已经有成熟的产线运营、研发、制造经验。公司自主培养的运营管理团队将为本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此外,公司拟通过海外子公司及办事处
引进项目未来发展所需的海外核心技术人才。
  (1)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中国制造 2025
产业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采取租赁厂房及配套
设施的方式开展项目,已同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州汇金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
  目前,公司正按计划稳妥推进 MED 项目实施,按照计划有序开展设备的选
型和关键核心进口设备的国际招标及合同签署等工作,核心进口设备已陆续到货、
搬入并开展安装调试工作;政府负责的厂房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和政府代建的
MED 项目新建模组车间及仓库工程正在同步施工建设中。
  (2)公司已取得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节能报
告审查意见。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
发行股票融资补充部分流动资金,可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流动性压力,
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
  (1)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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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呈现稳定的发展态势,营业收入稳中有升。2023 年、
随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的建成与投产,以及
泰国莱宝触控显示生产基地 2026 年逐步投产,公司经营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大幅提升。同时,公司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以把握
发展机遇,应对行业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保障公司主营业务良性、稳定的发
展。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计口径)分别为 22.16%、37.38%和 46.68%,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收到的含
回购条款的 20 亿元投资款及其按照协议约定计提的利息费用,在合并会计报表
层面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以及莱宝显示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导致资产负债率
较大幅度增加。随着莱宝显示固定资产银团贷款的进一步使用,公司资产负债率
将会进一步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在充满变化的
市场竞争环境中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
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流动性水平,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
动扩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已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过程中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规范的公司治
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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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
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切实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合了公司现状、战略目标、市场需求及未来行业发
展趋势,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巩固
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的广阔市场需
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对实现
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除莱宝显
示全体股东实缴出资外,主要为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前述募投
项目建设将减少部分银团贷款额度的使用和流动资金贷款融资需求,资金来源更
加多元化,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减少对债务融资的需求,同时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和
项目投入顺利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得
到进一步充实,资本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随着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将会得到有效使用,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良好的
投资回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导
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长期来看,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公司产能布局优化,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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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资金实力,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因此,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备较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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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材料及器件、触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的
主导产品包括中小尺寸(10 英寸以下为主)液晶显示器件用 ITO 导电玻璃、彩
色滤光片(CF)、TFT-LCD 显示面板及模组、电子纸显示用驱动背板和反射式
彩膜、电容式触摸屏(以中大尺寸产品为主,10-27 英寸),可提供完整的液晶
显示、电子纸显示及触控器件的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产品规格品种齐全,广泛
应用于平板电脑、触控笔记本电脑、一体化计算机等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及车载、
医疗、工控、教育、办公等专业应用领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微腔电子纸
显示器件(MED)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及
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股本
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暂无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一定变
化。公司将引进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公司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会被有所稀
释。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会发生一定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
东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将不低于 25%,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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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
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
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
切实可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
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规模均将相应增
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
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减少对债务
融资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提供良好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
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摊薄。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承诺”有关内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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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有
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后,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
能力,巩固行业地位,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
流入将大幅增加,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增加。在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效益后,
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预计将逐步提高,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也将随之
增加。总体来看,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方面情况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存在资金、资产被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
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按合并会计报表统计口径)为
步使用,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进一步提升,增加公司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的规模均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抗风险能力
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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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
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只能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
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公
司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发行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而募投
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和股
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
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
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
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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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海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
调控、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
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
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提请
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行业与经营风险
  (一)市场风险
  随着 Windows 10 操作系统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终止升级和技术更新相应
带来笔记本电脑的换机需求刺激,以及带有人工智能(AI)功能的 AI PC 产品的
技术迭代升级将为市场持续注入活力,AI PC 大部分会搭配更为便捷的触控功能,
其在笔记本电脑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结合触摸屏替代键盘和鼠标操作为笔
记本电脑带来更为便捷的操控体验,触摸屏正从“高端配置”向“AI 交互入口”
转变,因此,2026 年带有触控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在笔记本电脑的渗透率将有望
进一步提升。
  鉴于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为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预计 2026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和汽车等消费需求将受到一定的
抑制;此外,2026 年还受 CPU、存储器等零部件供应短缺和涨价因素影响,笔
记本电脑和汽车的行业需求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同行业厂商之间的
竞争日益增强,以及近年来显示面板厂商日益加大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
的触控显示屏的市场推广力度和相关技术进步,对目前外挂式结构的触摸屏的替
代竞争日益加大。此外,显示面板厂商大力推广 In Cell 结构的触控显示屏在汽
车等终端的应用,日益挤占外挂式结构(G-G、OGS、OGM、GF2 等)电容式
触摸屏厂商的市场空间,对外挂式结构电容式触摸屏带来的替代竞争压力日益加
大;受缺乏中大尺寸显示面板资源的限制,公司目前的电容式触摸屏产品均为外
挂式结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市场及订单波动和价格变化将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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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主营业务出口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受产品最终销售客户分布等因素影响,公司出口销售占比仍然较大,公司产品出
口销售主要以美元报价和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
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将
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 MED 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90 亿元,大部分用于
进口设备采购,计划 2026 年还需支付较大金额的日元、美元等外币;在美元或
日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时,将相应提高进口设备的采购成本,进而提高 MED 项
目投资金额甚至导致项目超出投资预算,将对项目实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技术进步及替代风险
  公司自主掌握 G-G 结构、OGS 结构、OGM 结构、GMF 结构、AOFT 结构
等不同结构的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设计和制作工艺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均
已批量生产。在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方面,显示面板厂商不断加大嵌入式结构
(On Cell/In Cell)的触控显示屏对笔记本电脑和汽车等市场的推广应用力度,
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对现有外挂式结构(G-G、OGS、OGM、GF2 等)的中大
尺寸触摸屏市场构成日益加大的替代竞争压力。
  此外,LTPS TFT、氧化物半导体 TFT、AMOLED 等新技术生产线陆续投产,
产品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市场广泛渗透,并随着全球高世代 TFT-LCD
面板线新增产能逐步释放,高世代显示面板生产线将继续向中小尺寸面板市场释
放产能,逐步侵蚀公司的 G2.5 TFT-LCD 面板产品市场,公司 G2.5 TFT-LCD 显
示面板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持续加大,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该产品的技术性能和
性价比水平,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和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
  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生产线涉及的进口设备较多,核心进口
设备已分批到货并进行安装调试;后续其他进口设备如因政策变化,可能存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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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付的风险,则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此外,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且所涉技术和工艺复杂,对公司的项目管控、
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均提出较高的要求。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生产规模、
资产规模及员工人数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这些变化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
高的要求,若不能适时调整管理运营模式,将对项目成功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建成后,公司 MED 产品产
能将大幅扩张。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后续能否顺利扩大市场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然而,在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面临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政策变化、竞争产
品更新换代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市场开拓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公司市场拓展不力或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募投项目
的新增产能将不能得到充分消化,募投项目将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折旧费用金额较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的影响。若本次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拓展不足,公司在
折旧增加的同时,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技术更新迭代不达预期的风险
  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采用的微电腔显示(MED)技术国际领
先,主要定位于差异化的电子纸平板、彩色电子书包、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电子
公交站牌等多个细分市场。未来相关市场需求均呈持续增长态势,且部分市场是
公司现有海内外知名品牌整机客户需求的拓展和延伸。但电子纸显示产品处于全
球充分竞争的行业环境,随着技术不断进步,项目面临其他彩色电子纸显示技术
进步、升级和产品竞争的风险。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募投项目产品的技术性能和
成本竞争力,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和技术更新迭代不达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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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
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
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
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三)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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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15%。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规划每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
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时,公司可以提高前述现金分红的比例。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
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
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明确
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
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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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
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
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
  股东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红方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可适当降低前
述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形。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存在公司的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时扣减该股东可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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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
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
参与表决。”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70,581,616.00 元。
尚未发放。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28.80%。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70,581,616.00 元。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24 年度现金红利发放完毕。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
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85%。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176,454,040.00 元。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23 年度现金红利发放完毕。2023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
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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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7,058.16     7,058.16   17,645.4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10.46    37,444.47   37,604.67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金额                                    31,761.73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3,186.5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占最近三年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除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外,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
用于投入公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
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未来
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制定目的
  制定本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第二条 制定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投资者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将积
极实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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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
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健全公司
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第三条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将实行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制度,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否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和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是否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但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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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15%。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董事
会提出公司年度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规划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
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时,公司可以提高前述现金分红的比例。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每次分
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 1 股。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和相关决策机制
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
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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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详细记录管理
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
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监事通过。若公司当年度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监事会应
就相关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并对利润分配方案和
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分红方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决策程序: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可适当降
低前述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形。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
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会表决。
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
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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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
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
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
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第六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订时亦同。
  四、监事会的职权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其中第一百六十四条之“(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已对上述内容进行了如下修订: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此外,《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第一百二十九条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已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
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的职权已由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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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分析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
有发生重大变化。
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
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按照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5,816,160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11,744,848 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
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
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
募集资金规模以及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
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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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10.4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4,456.03 万元。假设 2026 年度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5 年度持平、较 2025 年度减少 20%、较 2025 年
度增长 20%三种情形。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素对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净资产的影响。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股为基础,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6 年 11 月末完成,不考虑其他因
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705,816,160      705,816,160     917,561,008
情形 1:2026 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5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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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35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情形 2:2026 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减少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28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28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情形 3:2026 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2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
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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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股本的规模均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公
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
定的周期,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
进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有所下降,但本次募投项目在
长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点。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本次发
行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
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6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
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微腔电子纸显示
器件(MED)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
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材料及器件、触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系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应用领域拓展,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较强的相
关性和协同性,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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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保障,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并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自主培养并组建了专业且具有丰富行业工作经验的微电腔显示(MED)
技术管理团队,该团队由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行业经验 30 多年的研究员级高
工领衔的核心人才牵头组成,团队成员涵盖显示技术的产品设计、设备开发、设
备维护、工艺制造及产品品质管控等多领域的运营、技术、管理、销售人才,并
已经有成熟的产线运营、研发、制造经验。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主及合作开发、国际领先的微电腔显示技术,公司已自主
掌握微电腔显示屏用驱动背板、反射式彩膜(R-CF)以及微电腔显示屏的结构
等核心专利技术,在结构、技术、设备等各类领域均已布局了相关专利。截至
司已获得合作方关于微电腔显示技术的长期授权许可和电浆材料的长期稳定供
应保障,结合公司持续自主申请的相关专利,从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充分
的技术基础。
  随着全球日益对低碳、环保、护眼显示的需求日益提升以及电子纸显示技术
的进步和升级,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电子纸平板、电子记录本、护眼显示器、电
子公交站牌、数字标牌、公共显示等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
场需求成长空间广阔。
  公司深耕新型显示材料及器件和触控器件行业三十多年,并专注于新型显示
材料及器件和触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优质的海内外知名品牌客
户资源,自 2018 年至今持续成为全球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细分市场的龙头厂商,
拥有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全球知名品牌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终端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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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 Amazon、科大讯飞等电子纸终端整机品牌厂商逐步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微
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的应用领域是公司已有优质海内外客户资源的
延伸和拓展。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以填补本次发行对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
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入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完善与发展,系紧密围
绕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规划展开。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
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并将持续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拓展市场,力争早日实
现预期收益、提高盈利能力,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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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
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
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莱宝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进一步明确和完
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的决策程序,具体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司
将严格执行相关分红政策规定,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对公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
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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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式损害公司利益;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使公司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
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
第一大股东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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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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