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1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
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
有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同
的含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生重大变化;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
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1,568,557,074 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
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00 万元至-13,5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00 万元至-13,500.00 万元,按区间中值
计算,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均为-11,750.00 万元。在预测 2026 年度业绩增长幅度时,以前述假设的
平、增长 10%(减少亏损 10%)
、增长 20%(减少亏损 20%)进行分别测算。上
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
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度/2025.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285,702,520 1,285,702,520 1,568,557,074
假设情形(1):2026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750.00 -11,750.00 -11,750.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
-11,750.00 -11,750.00 -11,750.0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9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
-0.09 -0.09 -0.0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
-0.09 -0.09 -0.09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2):2026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10%(减少亏损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750.00 -10,575.00 -10,575.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
-11,750.00 -10,575.00 -10,575.0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8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8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
-0.09 -0.08 -0.08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
-0.09 -0.08 -0.08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3):2026 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20%(减少亏损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1,750.00 -9,400.00 -9,400.00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
-11,750.00 -9,400.00 -9,400.0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7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
-0.09 -0.07 -0.07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
-0.09 -0.07 -0.07
股收益(元/股)
注:上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得出。
(三)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
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
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
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经营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部分。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
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旨在补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公司为有效防范摊薄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提高经营业绩和未来回
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
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
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
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
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
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
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
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
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良好
契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本结构,改善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
的原则和方式,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
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
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因
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止。若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将由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相应的承诺。”
(三)本次发行后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后,横琴兴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黄芝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横琴兴赢、黄芝颢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
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监会、深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实意思表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
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