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 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18: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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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
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内。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40.3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480,15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账户。
 (二)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其他因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
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对自身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为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40.32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现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960,31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5%;按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0.32 元/股进行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为 2,480,15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资金等)。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后续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等对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960,31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5%。
假如公司将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
量减少 4,960,316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7,991,215   61.93%    263,030,899   61.49%
三、股份总数         432,712,405   100.00%   427,752,089   100.00%
  注:上表中的“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下同。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480,15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
假如公司将上述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
量减少 2,480,158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7,991,215   61.93%    265,511,057   61.71%
三、股份总数         432,712,405   100.00%   430,232,247   100.00%
  (八)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总资产为 41.1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19 亿元,货币资金为 14.08 亿元。假
设本次回购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 亿元计算,按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
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 4.86%、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稳健,且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
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本人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的减持计划
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董事黄奕波先生、董事会
秘书李浩先生以自有资金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6 万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市场操纵的行为。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
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
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公司
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根据《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
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
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6 年 3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关于取得金融
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会决
议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通知债权人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依
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资金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
的《贷款承诺函》,承诺给予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专项贷款,
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根据公司货
币资金储备和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及时到位。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将全部
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其他因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
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确认单》。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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