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天健审〔2026〕2916 号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世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世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
上〔2025〕48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0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浙江世宝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第 2 页 共 10 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
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发行数量 32,987,747 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2,987,747.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61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9,999,995.67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3,499,999.96
元(其中税款 198,113.21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9,995.71
元,
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人民币 10.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4〕80 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3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的 80%,即每股 A 股人
民币 10.04 元(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交易总
额除以定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交易总量)。公司 A 股于定价日(即 2024 年 3 月 12 日)的
收盘价格为人民币 13.74 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人民币元)
第 3 页 共 10 页
合 计 32,987,747 349,999,995.67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4,408.77
项目投入 B1 11,398.2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14,29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B3 201.0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3.28
项目投入 C1 11,030.9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7,290.00
本期发生额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C3 71.4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项目投入 D1=B1+C1 22,429.1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7,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272.5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3.2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5,248.8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248.82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第 4 页 共 10 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
年4月12日及2024年12月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
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 157263881362 35,459,686.71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
支行[注]
合 计 52,488,249.28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
第 5 页 共 10 页
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
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
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
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 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键部件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 吉林四平 吉林四平、江苏常州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延
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
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具体变更情
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项目名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汽车智能转
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募集 本次调整后募集
项目名称 调整金额
资金拟投入金额 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9,000.00 4,000.00 13,000.00
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14,408.77 -4,000.00 10,408.77
上述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影响。
第 6 页 共 10 页
合 计 - 34,408.77 34,408.77 23,010.46 11,030.99 22,429.19 - 11,979.47 - - - - -
(1) 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及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在“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和“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实施
过程中,公司基于匹配客户同步开发节奏和响应市场与技术迭代的审慎考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打造更具长远
发展基础的生产建设平台,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将“新
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和“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 202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2)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在“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对市场环境及技术要求的快速变化及最新
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打造研发中心项目升级后的更长远、更强劲综合实力,本着审慎、稳健、合理的态度
调整项目进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的合作紧密度,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60 万
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
键部件建设项目”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新增年产 60 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至 13,000 万元,“汽车
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至 10,408.77 万元。
第 9 页 共 10 页
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2,467.40 万元,经 2024 年 5 月 10 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和 2024 年 5 月 23 日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29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已使用 14,29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暂时补充流动资 经 2025 年 4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已使用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归还 3,000 万元至募
集资金专户,剩余 7,000 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
用闲置募集资金 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期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31,000 万元,实现收益 122.42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情 经 2025 年 4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
况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期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25,100 万元,实现收益 48.9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均已
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节余的金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 2024 年 6 月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销户,账户结余 3.28 万元已永久补流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248.82 万元,其中 5,248.8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7,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第 10 页 共 10 页